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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职组〔2022〕14号--关于表彰2021-2022学年度师德标兵的决定

作者:   时间:2022-09-10   点击数:


江职组〔202214号


关于表彰2021-2022学年度师德标兵


各处室院部:

   2021- 2022学年度,我校广大教职员工自觉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格履行职责、恪守职业操守、担当社会责任、弘扬传统美德、助力学校发展,在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为进一步推进全校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职员工的师德水平,弘扬高尚师德,经民主推荐,学校评审,决定授予张琴、林晓波、曹桃、魏霞、张丽平、肖露露、杨林、刁竹叶、王瑾、李建等10名同志2021-2022学年度“师德标兵”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在各项工作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学校党委号召全体教职工向他们学习,加强修养,积极工作,努力成为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人类灵魂工程师,为学校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共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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