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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财产安全防范能力 保障自身财产安全

近期学生寝室连续发生多起学生财产被盗案件,学院保卫处通过现场勘查、走访认为是同学之间内盗。在学院加大案件侦破力度的同时希望能引起同学们的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财产安全防范能力保障自身财产安全。

一、校纪、校规及法规

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细则规定:一次作案案值100元(含100元)以下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200元以下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超过500元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超过1000元的就要移交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置。盗窃罪量刑标准: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满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7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有盗窃想法和冲动的同学请你算好经济账、荣誉帐、感情帐和自由帐。

二、案例

1.2007年我院学生边某因偷盗5号学生公寓某寝室同学的笔记本电脑一台,后由学院保卫处及公安机关查实。该同学被判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

2.2011年我院4号学生公寓某寝室三台笔记本电脑被盗,经调查电脑被同班同学张某利用课间时间盗取。该同学被判有期徒刑二年。

三、学生宿舍防盗注意事项

1.最后离开寝室的同学要锁门(要使用钥匙将门防盗锁锁好),不要怕麻烦,要养成随手关、锁门的习惯。

2.不能随便留宿不知底细的人。年轻人热情好客很正常,但不可违反学校宿舍管理规定,更不能丧失警惕,引狼入室。

3.对形迹可疑的陌生人应提高警惕。外来人员在宿舍里盗窃,有的是兜售物品的商贩,见宿舍管理松懈,进出自由,房门大开,往往顺手牵羊偷走现金衣物,有的是盗贼进宿舍“踩点”,摸清了情况,看准机会,就撬门扭锁大肆盗窃;还有盗窃学生宿舍的惯犯,打扮成学生模样在宿舍里到处乱窜,一遇机会就大捞一把。

4.安全值班的同学要切实负起责任,其他同学要支持值班人员的工作,尊重值班人员。

5.如果宿舍管理混乱,人员居住混杂,什么样的人都能随意出入,最易发生窃案。要积极向学校、系组织反映,加强管理。

6.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钥匙,包括宿舍、小柜子等处的各种钥匙,不能随便借给他人或乱丢乱放,以防他人复制、伺机行窃。如钥匙丢失,应及时更换新锁。

7.妥善保管好个人的现金、存折、银行卡、手机等贵重物品。不要将现金存放在宿舍里,应将现金存入银行(身上的现金不得超过200元),存折加密。密码、存折、身份证等要分开存放,不要将密码告知他人。睡觉时请将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放置好,确保安全。

8.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学生在学院不使用手提电脑,如违反规定遗失后果自负。

学院保卫处提醒同学们在完成学业的同时一定要掌握安全防范知识,加强自我财产安全保护,积极参与学校安全管理,共同维护和营造学校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学院鼓励同学相互监督、举报为破案提供有力线索。希望已有盗窃行为的同学主动到保卫处自首,对悔过态度诚恳并退还盗窃财物的同学学院不追究盗窃责任。

举报电话:葛处长 1869636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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