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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实践实训规则

 

在校外进行社会实践、专业见习、课程实训、顶岗实习等实践实训活动的我院在校生必须遵守此规则。

1、服从学校管理安排,未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私自外出参加社会实践实训活动。

2、实践实训期间必须遵守学校关于在校生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脱离管理。

3、严格遵守实践实训单位的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尊重单位领导和员工,服从单位管理。因事因病不能继续工作,必须提前按单位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同意后方可离岗,不得私自相互顶岗。

4、虚心接受校内和校外指导教师指导,服从安排,认真学习,刻苦训练。完成单位和指导教师交办的各项工作。

5、时刻注意个人人身安全和财产设备安全,严格按章操作。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动用实训设备。如有损坏,由学生个人负责。

6、注意个人形象,保持良好风貌,严格按实践实训单位要求进行职业装束和打扮。坚持说普通话,写规范字。

7、未经同意,不得私自截留和带走实践实训单位的文件和档案资料。为实践实训单位保守秘密。

8、在同一单位进行实践实训的同学要团结互助,相互学习,共同完成实践实训任务。

9、实践实训结束,要认真总结,并准备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档案材料。

10、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在原单位实践实训的同学,必须提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并由学校与对方单位协商好后方可离开原单位,否则,必须继续在原单位进行实践实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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