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党员发展工作更加规范,切实保证我院发展党员的质量,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流程。
一、申请人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学自愿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党组织接到《入党申请书》后,及时派人与申请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帮助和鼓励,并建立该申请人的《入党材料档案》。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推荐,是团员的经所在团支部推荐并报分团委备案,支委会进行分析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报院党委 (总支)备案。党支部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三、进入培养教育考察期
1、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联系人的主要任务:①要经常同积极分子谈心,掌握其思想动态、学习和工作表现,及时指出优缺点,提出具体要求和努力方向。
②将对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并认真填写在《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中,作为党支部考察的依据。
2、党支部每半年对联系人的工作进行一次检查。
3、入党积极分子要不定期的向党支部汇报思想。
4、《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和《思想汇报》应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四、参加党校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应参加我校党校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党校培训结业证书》装入《入党材料档案》。在其它党校获得的《党校培训结业证书》,需经我校党校认可后,装入《入党材料档案》。未经党校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五、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选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并记录在案。
六、确定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一般经一年以上的考察期、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即可确定为发展对象。
七、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的《政审材料》,并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1、政审要形成综合性的
《政审材料》,内容包括:
①、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②、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政治活动中的表现。
③、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
④、党支部意见,支部书记签字。
2、政审的基本方法:
①、同本人谈话。
②、查阅档案和有关材料。
③、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④、函调和外调。
八、入党公示
对于发展对象,党支部要在院部进行入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党支部形成《入党公示结论》,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九、下发《入党志愿书》
党支部向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档案》,内容应包括:
《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思想汇报》、《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政审材料》、《入党公示结论》等。
党委(总支)分管书记进行审查,基本符合入党条件的,下发《入党志愿书》。
十、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认真了解被介绍人对党的思想认识、入党动机、现实表现、主要优缺点、个人经历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如实地向党组织汇报。
2、向被介绍人进行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
3、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
4、认真负责地填写“入党介绍人的意见”,向支部大会汇报被介绍人的情况。
5、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并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培养、教育、考察情况。
十一、填写《入党志愿书》
填写《入党志愿书》之前,党支部负责人或介绍人要对其进行忠诚的教育,并将志愿书内的各项内容和填法解释清楚。经党支部审查后,由申请人本人用钢笔或毛笔填写正式的《入党志愿书》。
十二、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入党材料,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三、召开支部大会
1、做好召开支部大会前的准备工作。可以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2、发展大会程序:
①大会由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主持。主持人清点、报告应到会和实到会的正式、预备党员人数,宣布会议内容。
②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主要优点与缺点、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③入党介绍人向支部大会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现实表现及培养教育过程等,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④支委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考察和政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