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总工会2022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职工创新工作室、学习型职工活动,学校工会评定“徐丽蓉创新工作室”和张琴“学习型职工”。
现对结果予以公示,由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纪委办:0728-6246600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工会委员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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