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定王佳蓉等49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条例》要求,在群团组织和党员推荐的基础上,由各党支部研究确定、总支审查,管理学院拟发展王佳蓉等49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
欢迎全校师生就王佳蓉同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程序及其本人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学习、群众观念及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民主监督。
公示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至2017年5月23日,共7天。公示期间,广大党员、群众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的方式,向管理学院党总支第一学生党支部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728—6492101(管理学院党总支)
0728—6246600(党委办公室)
0728—6249800(学院纪委办公室)
管理学院党总支委员会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