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团建设

关于确定兰俊等25位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5-05-11 00:00 点击数:

关于确定兰俊等25位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关于确定兰俊等25位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条例》要求,在群团组织和党员推荐的基础上,由各党支部研究确定、总支审查,管理学院拟发展兰俊等25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5月8日至5与14日)。期间如有异议,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于14日前向管理学院党总支或学校党委反映。

公示电话:校党委办公室:0728-6246600

校纪委办公室:0728-6294800

管理学院总支办公室:0728-6491348

管理学院党总支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