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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艺术职业学院丰怡楼学生食堂合作经营项目

发布日期:2017-07-11    作者:hqc     来源:     点击: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丰怡楼学生食堂合作经营项目

【来源:后勤管理处 | 发布日期:2017-07-11|

作者:hqc】 【选择字号: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因服务师生的需要,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决定引进一家重质量、守信誉、善经营的餐饮企业,在江汉艺术职业学院丰怡楼学生食堂进行合作经营,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相关单位前来参加,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江汉艺术职业学院丰怡楼学生食堂合作经营项目

三、招标内容:

引进江汉艺术职业学院丰怡楼学生食堂合作经营单位,为学校师生员工提供早、中、晚餐饮及特色餐饮服务。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且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4、投标人至少有三年服务于高校食堂经营业绩。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投标人可在2017年7月11日起至2017年7月19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到江汉艺术职业学院丰怡楼二楼后勤处报名。

联 系 人:杨老师电话:13733405885

报名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且不退):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餐饮服务许可证、与高校合作经营的合同(涉及商业机密的可遮盖复印)、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

七、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20日上午9: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7月20日上午8:30分,逾期不受理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综合楼二楼第二会议室。

八、本项目已进入招标程序,如对招标公告及文件有疑异,请向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后勤处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纪委投诉。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投标须知发出的补充文件和答疑会议记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服务要求

第五章 评标细则

2.招标文件及补充资料前后有矛盾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和规范要求等。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没有对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五日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都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后勤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五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租赁费报价部分

该部分是指投标方租赁招标方经营场所费用。

2.商务部分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人员构成框架图、针对本项目的组织机构构成框架图;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能力证明材料;

(6)银行资信证明;

(7)投标人2015年至2016年的财务状况、证明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3.服务响应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服务应答应尽量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2)项目实施方案;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四.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顺序可自行调整,格式文件中的签字和盖章必须严格响应)

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五.中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交付中标保证金伍万元整。中标人的中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2.中标保证金可采取银行转帐或电汇的方式。若采用此方式的需持凭证在开标前在由采购人开具收据。

3.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中标保证金:

(1)如果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

(3)投标人中标后放弃中标或非因不可抗力而未与采购实施单位人签订合同。

(4)如中标人在合同履行中,出现不接受招标人监督与管理、不履行经济合同或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招标人有权没收该保证金,同时追加与事故责任造成损失同等数额的罚款,并有权接管该食堂,且不需要做任何说明与解释。

六.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准备投标文件正、副本各一套。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应使用不退色、不变质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本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的“公章”为“投标人公章”,而不能使用如“投标专用章”等其他业务专用印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3.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目编码,不得有活页。

5.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6.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

七.投标

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可以单独封装,也可以密封于一件包装内。每件密封包装的最外层应标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包件号、投标人名称以及“2017年7月20日9:00(开标时间)之前不准启封”字样,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单独提供一份“开标一览表”,密封在开标信封内,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如果未按前款规定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2.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书,于标书上交时间(2017年7月20日上午8:30)内密封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封面标明投标者的名称、详细地址、项目名称、正本或副本,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字样。因投标文件未密封或未作标记,而造成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启,招标方不负责任,提前开启的投标文件可被拒绝。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有关修改或撤回的书面文件必须由签署原投标文件的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3.投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的个别内容有异议时,允许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未另作说明时,即视投标单位已经接受招标书所有内容,一旦中标即成为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八.评标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20日上午8:30。

2、开标地点: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综合楼二楼第二会议室。

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作为无效投标:

⑴投标文件送达的时间超过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⑵投标文件未密封;

⑶经查证核实有相互串通哄抬标价行为的相关投标;

⑷投标文件未经法人代表签字或未盖单位公章;

⑸投标文件有备选方案或多项方案者;

⑹分项报价明细表与标书中的价格不一致;

⑺投标技术响应和商务响应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服务要求”中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的;

4、评标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规定的程序及评标办法进行评标。

5、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后附评分细则)

6、开标要求:

⑴所有投标人必须在7月20日上午8:30进场准时参加。

⑵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购买标书时的收据,且与投标文件所列的投标人一致,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⑶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

⑷符合招标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⑸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确定标书未被开启并确定投标内容无误后签字。

⑹招标人对招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九、签订合同:

1、招标单位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文件中的条款进行适当变更。

2、本次开标后七天内,招标单位与中标方进行洽谈,直至签订合同。

3、合同中需约定的重要条款:

(1)投标承诺书的具体内容;

(2)合作经营期限三年;

(3)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4)食品安全事故由中标方承担。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根据已收到的江汉艺术职业学院丰怡楼学生食堂合作经营项目招标文件,我方已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

2、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方经过现场踏勘和研究招标文件,并做了详细市场调查和经营方案的可行性预算研究。最终,我们愿意每年上交租赁费用万元。

3、我方完全响应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我方若能中标,我方愿意接受招标文件的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或放弃中标资格,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壹万元将全部被没收,给贵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我方保证金金额的,贵方有权要求我方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

4、我们进行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属我方自己的行为,若实际上发生偏差,与贵方无关。

5、若我方中标,我方将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与贵方紧密合作,接受贵方的指导、监督和行政管理,配合贵方为学校师生提供最优质的餐饮服务。

投标人:

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二、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江汉艺术职业学院丰怡楼学生食堂合作经营项目

投标单位

名称

租赁费用

备注

注:开标一览表须签字盖章后密封包装,在封口处盖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

本授权声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我公司正式在编员工(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职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须附:法定代表人以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技术服务要求

(注:本章要求均为强制要求,即必须满足或优于该要求。投标人必须对以下逐条要求进行响应描述或偏离说明,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一、项目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江汉艺术职业学院丰怡楼学生食堂合作经营招标项目

项目地点:江汉艺术职业学院丰怡楼学生食堂

项目规模:

1、库房面积:200m2

2、操作间面积:600m2

3、营业面积:4000m2

(以上面积为招标方估算,实际面积以投标方现场测量为准)

经营方式:合作经营

合作经营期限:三年

二、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对江汉艺术职业学院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做一份可行性研究报告,为投标做好前期准备。

2、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做好企业经营管理策划,其主要内容作为投标人参与投标的重要指标。

3、本次招标合作经营商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间为叁年,合同期满,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或另行安排。

4、招标人所有设备、房屋面积,与中标人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并约束中标人严格保管与合理使用,不得变卖与损坏或另作他用。

5、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若有违背,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6、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双方约定,严格按照学校饮食管理的相关文件,接受甲方监督与管理,履行经济合同责任。

7、中标人为保证经营,应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与维护。自筹资金添置经营所必需的物质设备,合同期满后,中标人自行处理。

8、中标人若进行场所的维修改造,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改造与扩建。维修改造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合同期满,改造、改建设施归招标人无偿所有。

第五章评标细则

一、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第18号令颁布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并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细则。

1、评标委员会

1.1本次评标按照政府采购程序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专家、招标方代表等5人以上单数组成。

1.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审和比较,并负责提出中标候选人名单交采购人最终确认中标人。

1.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按规定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4接受有关监督部门对评标进行全过程监督。

2、评标原则

2.1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

2.2评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第18号令颁布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评标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

3、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综合考虑商务及技术各方面的因素,以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按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并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能圆满地履行合同原则,在评标报告中根据综合评分的排名确定中标人

4、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4.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有效提供,文件签署、盖章是否合格等。

4.2评委将确定每一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招标采购单位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3评委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4.4评委有权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5、投标文件的澄清

5.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澄清的要求和答复不得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改变。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须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5.2投标人对评标委员会的询问不作答复时(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亦视为对评标委员会的询问不作答复),或提供的证明文件不足以证明其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6、错误的修改

6.1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和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6.2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3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7、重大偏差

若存在以下重大偏差,作无效投标处理:

7.1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开标一览表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或盖章。

7.2投标人投标资格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

7.3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明显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4付款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5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

7.6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8、细微偏差

8.1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情况,并且补正这些不完整信息不会对其他投标人的竞争地位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8.2细微偏差应满足的条件:

8.2.1在形式上的而不是实质上的,属于非实质性的缺陷,可以对缺陷进行更正,或者允许缺陷的存在并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实质性影响;

8.2.2偏差的影响对双方签订合同的相关条款相比是微不足道的,并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实质性影响;

8.2.3偏差对投标文件的法律效力不构成影响;

8.3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在判别是否属于细微偏差时的一个重要考虑是,违规行为是否给该投标人带来实质性的优势,而其他投标人则未享其利。细微偏差由评标委员会认定。

9、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9.1评委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9.2评审和比较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现场陈述、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二、评标程序

本项目评标程序分为资格审查、详细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1、资格审查

资格性审查是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步的评审。

2、详细评审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综合考虑商务及技术各方面的因素,以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按其实质性响应的合理报价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能圆满地履行合同原则,在评标报告中根据综合评分的排名顺序由高到低确定中标人。

详细评审按满分100分计算得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情况,独立地依据评分表规定的内容评出各投标人的得分。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指标设置为报价、商务两部分。其中租赁费报价部分20分,商务部分80分

(2)每个评委须认真审查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需打分的每个项目,且按要求打分。评委评分表采用记名方式。

(3)对评委评出的各投标人的总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求平均值为该供应商的最终得分,分值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当投标人最终得分相同时,由全体评委进行表决,产生名次。

(5)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提交评标报告,由招标人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

(6)全体评委须在评审结果推荐意见上共同签字。

评标打分标准:

(1)商务评议(满分80分)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细则

1

投标人为达到经营管理目标而准备实施的方案与措施

20分

1、投标人的宣传(4分,按“优、良、一般、很差”四个等级对应分值为4分、3分、2分、1分)

2、投标人的经营措施(10分,按“优、良、一般、很差”四个等级对应分值为10分、8分、5分、0分)

3、投标人的精细化管理(6分,按“优、良、一般、很差”四个等级对应分值为6分、5分、4分、0分)

2

投标人对经营江汉艺术职业学院丰怡楼学生食堂可行性研究报告研究

30分

1、对江汉艺术职业学院丰怡楼学生食堂的了解程度(6分,按“优、良、一般、很差”四个等级对应分值为6分、5分、3分、1分)

2、对江汉艺术职业学院丰怡楼学生食堂的投资预估(4分,按“优、良、一般、很差”三个等级对应分值为4分、3分、2分、1分)

3、对进餐人数初步测算(4分,按“优、良、一般、很差”三个等级对应分值为4分、3分、2分、1分)

4、对经济效益的初步预测(4分,按“优、良、一般、很差”三个等级对应分值为4分、3分、2分、1分)

5、对投资风险的预估(4分,按“优、良、一般、很差”三个等级对应分值为4分、3分、2分、1分)

6、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具体方案及措施(8分,按“优、良、一般、很差”三个等级对应分值为8分、7分、5分、0分)

3

业绩证明文件

5分

类似本项目经营面积2000平米以上的至少五年经营业绩证明文件,提交一个可得5分;五年以下三年以上得2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4

企业实力

10分

1、投标人注册资金(满分5分,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含)及以上可得5分,注册资金在50万元(含)至100万元的可得4分,注册资金低于50万元的可得3分)

2、财务状况等情况(满分5分,提供的财务报表能否真实提供并显示企业经营实力,分别按“优、良、一般、很差”四个等级对应分值为5分、4分、3分、2分)

5

其他

15分

1、食品卫生、安全承诺(满分5分,要求针对国家及省市对于食品安全的要求做出承诺,划分双方责权,按“优、良、一般”三个等级对应分值为5分、4分、3分,不做承诺或经评委认定承诺不实、不祥者得0分)

2、自觉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并接受监督与管理的承诺(满分5分,要求针对师生的建议、投诉等能及时拿出整改意见、措施,并规定整改时限,按“优、良、一般”三个等级对应分值为5分、4分、3分,不承诺或经评委认定承诺不实、不祥者得0分)

3、突发事件(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的处理预案(5分,按“优、良、一般”三个等级对应分值为5分、4分、3分,没有为0分)

(2)租赁费报价评议:(满分20分)

1、租赁费上缴承诺书,无承诺书该项评议得分为0分;

2、投标人上缴租赁费得分评议办法:以接近评委开标前确定的的标的为评分值,每高于1000元扣0.1分,每低于1000元扣0.1分。最低得5分。

3、评标报告及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起草评标报告,内容包括评标方法和过程、投标人的优劣对比分析、评标结果和基本结论、存在的问题和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排列顺序按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三、评标专家在评标活动中承担的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和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

3、保守秘密。不得透露找遍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投标人透露评审情况。

4、发现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相关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相关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5、发现招标人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招标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投标人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6、解答有关方面对建设项目招标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质疑,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评标专家在评标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工作纪律

为了保证本项目评标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制定的评标程序、标准及方法进行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第18号令颁布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评标纪律。

1、本项目评标工作本着“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进行。

2、评标委员会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招标文件所提的内容,严格、认真、公平、公正地审查投标文件在实质上是否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人的条件择优而定。

3、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

4、评标的过程严加保密。评标过程中指定联络员与投标方联系,其他评委或工作人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或透露评标情况,如违反规定将予以严肃处理。

5、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评标的任何做法(包括向评委、工作人员探听评标情况等)都被视为严重违纪,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若在中标后发现有此行为,则取消中标人签订合同的资格。

6、在评标期间,任何人不得向外传递信息。不允许把投标文件及其汇总材料带出指定地点,该材料应有专人保管和发放。

7、参加评标的人员不得向投标人解答与之有关的评标情况。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没有向未中标人解答与评标有关问题的权利和义务。

8、评标过程除评标委员会成员外,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参加会议,但没有评议和表决权。其他与评标无关人员不得参加评标,不得探听评标情况,如违反规定,将严肃处理。

10、根据择优而定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的选择必须确保在符合法定人数的基础上做出决定,所有评委应在评标结果和评标报告上签字。

11、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