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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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窗帘采购及安装的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15-08-10    作者:hqc     来源:     点击:

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及潜江市政府采购办计划函(潜采计[2015]A486)的要求,受江汉艺术职业学院(采购人)的委托,拟就该单位窗帘采购及安装进行市场公开询价,现公告如下(本询价公告即询价文件,各投标商只须根据附件4的技术参数要求、公告中第四条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不须另外领取报名及领取询价文件):

一、项目名称: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窗帘采购及安装询价招标编号:潜采一字[2015]138号。

二、项目内容及有关说明:窗帘365套采购及安装(365个教室和办公室),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2.7万元,本项目不分包。

各投标商在公告期间,到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实地测量窗帘安装地点尺寸,并察看样品具体面料及质量要求,联系人及方式附后。

三、供应商资格:

1、具有合格的工商经营范围;

2、在潜江市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售后服务人员;

3、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

四、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为一式三份(一正二副,正副本标记清楚,并分别装订成册,投标文件须为无线胶订,不接受活页式投标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应包括以下内容(以下部分为必须满足项,询价小组有权对未按询价公告要求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政府采购中心及采购人保留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文件进一步审查的权力);

1、投标商法人代表对本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投标产品具体规格参数;

3、投标商售后服务承诺(包括质保时间、服务内容及服务方式);安装交付时间承诺,质量保证措施;

4、投标供应商报价一览表(附件2)及分项报价表(附件3),此价包产品款、应由投标商支付的税款(须提供税务部门机打票)、安装、服务及将产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运费。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五、本项目有关商务条款:

安装交付时间及付款方式:安装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安装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款95%,余款一年内能履行售后服务承诺则付清。

六、投标文件报送方式:密封送达至潜江市章华南路34号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一科(请注明投标公司名称及投标项目名称)。

七、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8月17日下午16时整,逾期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各投标商须提供所投窗帘布小样1份、罗马杆1根、环孔若干,且产品质量不能低于采购人所提供的样品,未提供样品或样品不全作无效标处理。。

八、成交供应商确定原则:询价小组以满足采购人的需求、质量、售后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

九、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陈翔

联系电话:0728-6238550(传真/电话)

地址:潜江市章华南路34号潜江市财政局财培中心204(采购一科)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技术咨询人:刘晖

联系电话:13872968664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