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艺术职业学院智慧校园建设监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后勤管理处 | 发布日期:2020-12-17|
作者:hbqjud】 【选择字号:大中小】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要求,拟就江汉艺术职业学院智慧校园建设监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汉艺术职业学院智慧校园建设监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JHYS20201217
3、采购预算:人民币18万元(含税)。
4、采购内容:负责对江汉艺术职业学院智慧校园建设项目的实施、试运行、整改验收及保修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软硬件集成、项目实施与培训等。要求投标供应商按照项目建设的目标和要求,遵循《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规范》,依据项目建设合同和用户要求,采用先进、科学、合理的适合本项目特点的项目管理技术和手段,对项目的各个层面进行全方位的管理、控制和协调。对项目的设备和系统的安装调试、技术培训等方面质量、进度、投资和信息安全等进行全面控制;对项目建设合同的执行、项目建设文件资料等进行管理,抓好施工安全监督。从而使本项目能“按期、保质、高效、节约”的完成。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5、工期:10个月,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生效至本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为止。
6、项目实施地点:江汉艺术职业学院校园内。
7、经费来源:自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须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供应商须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甲级资质;
3、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0年1月至今社保证明材料);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为准;
5、供应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供应商可从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到到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综合楼404报名(潜江市师范路16号)。
2、报名时请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并年检合格(以上所有资料需另提供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所有复印件要清晰可辨,否则不予受理,报名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及磋商时间、地点:
1、时间2020年12月28日9时30分。
2、地点: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综合楼二楼会议室(潜江市师范路16号)。
五、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网(https://www.hbjhart.cn/houqinchu/)
七、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汉艺术职业学院
地址:潜江市师范路16号
联系人:姜老师
电话:17707285997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