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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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10-06-05    作者:hqc     来源:     点击:

为加强对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减少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按照 “沉着应付、措施果断、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树立“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第一”的思想,抓平时,敲警钟,以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措施果断,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二、组织管理

成立群体性食物中毒处置领导小组,学院院长任组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旦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处置领导小组协调开展工作。

三、前期工作:

1、严把食品原料进货关。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关,定点采购,详细记录进货台帐,确保所采购的原料符合有关的规定,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卫生关。

2、严把食堂仓库关。学院食堂仓库的钥匙由专人保管,责任落实到人,库房门口有明显标记,规定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库房。定期对库房里的原料进行检查,发现变质原料,及时处理,坚决杜绝使用变质的原料。

3、严把餐具消毒关。学院食堂对餐具按规定进行严格消毒,确保餐具清洁卫生,防止出现因交叉感染而引发的食物中毒事故。

4、对每餐的饭菜要做好留样,取每餐的饭菜250克密封好在冷藏箱内保存24小时。

四、 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应急处理程序

1、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并于1小时内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求救,积极配合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留样处。

4、组织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专人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配合卫生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落实卫生主管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7、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防疫部门报告事态的进展详情。

五、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处置领导小组要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未经允许,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学院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六、事故报告、处置联系电话

市教育局办公室:6243474,安全科:6235349;

市卫生监督局学卫科:6294760;

园林派出所:6951384;

急救中心:120

学院办公室:6247241,保卫处:6251106。

2009-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