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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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环境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0-06-05    作者:hqc     来源:     点击: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师生有一个安静、整洁、舒适、优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特作如下规定:

1、爱护学校花草树木,不准踩踏和攀折。不准穿越花坛、绿化带。

2、不准踩踏水泥桌凳或把脏物放在桌凳上,不准往水池内扔杂物,不准在水池内取水、洗拖把抹布等。不准攀爬假山。

3、不准攀坐运动场护栏和在护栏、球桌、球架、树上牵挂铁丝、绳子晾晒衣物。

4、不准放养家禽家畜。

5、不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涂、乱画。

6、不准摆摊设点,开地种菜。

7、不准随意乱丢纸屑、烟蒂,果皮。纸屑、果皮等应自觉放在垃圾桶、果皮箱内。

8、摩托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按指定的地点摆放整齐,不得随意停放。

9、禁止在校园内湖泊、水池、河流中戏水、游泳。

10、禁止校外人员未经许可进校园从事体育、娱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