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等一系列相关建设法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学校深化改革的需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控制管理水平,规范基建管理人员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自觉遵纪守法
1.基建管理的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尤其建设业方面的法律,如法规《合同法》、《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合同法》等建设市场法律,严格正确地贯彻执行各项法规,遵守职业道德,维护学院的声誉。
2.服从工作安排,不得拒绝接受任务,遵守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所负责的项目实行回避制度。
二、建设工程程序、质量、安全管理
1.基建管理应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意识,严格遵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尤其是程序、质量、安全意识。认真遵守和检查施工安全防范设施,坚决杜绝质量、安全事故。
2.施工管理时应遵守《建设施工管理细则》执行。
3.对施工现场的电、火、水及脚手架等设施要监督检查施工方认真设置安全措施,绝不允许违规作业。
4 .做好施工日志记载,必须认真如实,记录存档。
三、工程造价管理
1.要立场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不仅要深入现场调查研究,还必须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参与协助控制工程造价。
2.工程量的验收核实,应遵守严格按照《基建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3.预算、结算时要保持高度的责任心,保证工程预算、结算的质量和审批手续完备。
二○○九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