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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致2004年高校新生的一封信

2004-07-07

亲爱的同学:

热烈欢迎你到湖北高校学习深造!在你即将开始大学生活之际,湖北省教育厅提醒你注意以下事项。

一、报到前要确认录取结果

教育部规定,普通高校录取的新生必须经省级招生机构核准签章、办理正式录取手续。高校根据省级招生机构核准签章的新生录取名册签发考生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只盖学校校章,不加盖省级招生机构公章。为对广大考生负责,我们希望你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务必先确认自己的录取结果,再办理报到入学手续;不能确认自己录取结果的,不要贸然到学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二、查询确认录取结果的途径

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可以上网查证录取结果。湖北省考生上湖北教育信息网(网址:www.e21.edu.cn)或到市县招办查询;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可以上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机构指定的网站或到本省各级招生机构查询。查询结果显示为“录取”,且查询的录取高校和层次(本科、高职高专)与通知书一致时,表明考生经过省级招生机构办理了正式录取手续;若查询的网上信息与通知书不一致,或者查询结果显示为“未录取”时,则表明未经省级招生机构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未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考生,不能进入高校学习。

三、未经省级招生机构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不能取得学籍,没有学籍则不能获得国家认可的普通高校学历文凭

自2004年起,教育部统一并完善了高校招生和高校学籍、学历证书计算机管理系统,在高校招生录取新生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起学籍和学历证书管理数据库。今年高校招生工作结束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机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把录取新生数据库上报教育部,教育部以高校为单位对录取新生数据进行处理后,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公布,同时,将湖北高校在全国录取的新生数据信息发至湖北省教育厅。省教育厅按此数据信息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在湖北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凡与教育部数据信息不相符的(即没有经过省级招生机构正式录取),均不能注册新生学籍。没有学籍的考生即使入校学习,毕业时其学历文凭国家不予承认,也不能被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注册、上网。

请各位同学细心阅读以上内容。谢谢你的合作!

湖北省教育厅

二OO四年六月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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