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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单位及候选人员的公示

2025-02-18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开展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奖〔2025〕6号)文件精神,经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讨论,拟推荐潜江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为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程伦嵩为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18日—2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潜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联系电话:0728-6296872)、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728-6292946)提出。



潜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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