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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艺术职业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教师、专职辅导员公告

2026-03-31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江汉艺术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教师17名、专职辅导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数

    详见《江汉艺术职业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教师、专职辅导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社会人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适应学校工作需要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确定于20263月份退役的除外)

    2.全日制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有暴力伤害、虐待、涉毒、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人员

8.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惩戒的。

9.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1.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其他条件

    1.具体报考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科、研究生等专业目录设定。

    2.《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41日起算。要求为38周岁以下19874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博士或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45周岁及以下”,即198041及以后出生。

    3.2026届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截止2026731日,博士研究生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20261231日。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截止日期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应聘人员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视为自动放弃。

4.专业工作经历指与岗位所需和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具体界定由江汉艺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报考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所有报考者涉及专业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2026731日。

    5.持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党员需提供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和工作经历的具体界定由江汉艺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网址(http://one.hbjhart.cn/zpwz/#/job)填写信息、上传资料(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及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资格证书等)进行线上报名。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

    2026419:00202641517:00

    41517:00后报名的,不再受理。

    (三)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结合自身条件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证明材料不符、不清晰等,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3.报名结束后,岗位数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由江汉艺术职业学院根据专业紧缺情况提出取消、核减、保留岗位的申请,函报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通过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和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其中,报考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不再进入招聘后续环节。

    五、考试

    教师岗位(L01-L14)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专职辅导员岗位(L15)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时间、地点:笔试公告在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发布,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公告。

    2.笔试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辅导员基本知识(国家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学生管理规定、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等,总分100分。

    3.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将通过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发布,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该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教师岗位(L01-L14)免笔试,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专职辅导员岗位(L15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与参加笔试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2.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前在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发布资格复审公告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持《岗位表》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完成职业心理素质测评。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相关事宜资格复审公告为准。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3.有弃权者,需出具由本人签名的放弃报考资格声明备查。资格复审结束后,对未达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江汉艺术职业学院提出保留、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申请,函报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公示。

    (三)面试

    1.面试公告在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网站上进行发布,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采取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素养测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心理素质等。

    教师岗位(L01-L14

    ⑴职业能力测试50。所有岗位均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时长10分钟。

    ⑵专业素养测试50L01-L06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问题答辩的方式进行L07-L10岗位采取专业技能展示和问题答辩的方式进行L11-L14岗位采取专业知识测试和问题答辩的方式进行。

    其中,报考L07岗位的考生,需自备台词稿件(3分钟以内)、舞蹈作品(风格不限,2分钟以内)、单人小品(5分钟以内)进行个人技能展示;报考L08岗位的考生,需自备舞蹈表演作品进行技能展示,含基本功(3分钟以内),技术技巧组合(2分钟以内),中国民族民间舞组合(3个民族,每个1分钟),剧目表演(中国古典舞/民族民间舞剧目,3分钟以内),以及表演服装、道具、伴奏音乐(自备U盘);报考L09岗位的考生,需自备钢琴表演作品2首进行技能展示(每首5分钟以内)。

    专职辅导员岗位(L15

    ⑴专业素养测试(30分)采用上机操作形式,主要考查主题班会PPT课件设计与制作能力。

    ⑵职业能力测试(70分)采用主题班会说课和答辩的形式,说课时长1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岗位职责和胜任岗位的能力。

    3.面试公告发布后,因应聘人员弃权等因素造成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正常开考。本次面试所有岗位实行8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取消或核减相应招聘岗位计划。

    六、总成绩

(一)考试总成绩在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发布,保留小数点后3位。

(二)教师岗位(L01-L14)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成绩仍相同时,进行第二次面试,按照第二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专职辅导员岗位(L15)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面试成绩仍相同时,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三项成绩均相同时,进行第二次面试,按照第二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七、体检、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在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发布体检通知。

)体检工作由江汉艺术职业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具体组织实施,被考察对象要积极配合。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被考察人员按《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41号)规定进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规定的禁止从业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江汉艺术职业学院根据工作需要、考试成绩等情况,提出递补意见,函告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完成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八、公示

(一)根据考察结果由江汉艺术职业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二)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九、办理聘用手续

(一)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首个聘期不少于三年试用期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考核结论存入个人档案。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对《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江汉艺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28-6241806;招考基本政策咨询电话: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28-6298803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请及时与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联系,更正联系方式,以免错失招聘机会。

(四)相关网站:

    报名入口:http://one.hbjhart.cn/zpwz/#/job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hbjhart.cn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www.hbqj.gov.cn/srlzyhshbzj/index.html

    本公告由江汉艺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江汉艺术职业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教师、专职辅导员岗位表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33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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