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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和形式

发布日期:2012-09-08    作者:心理咨询     来源:     点击:

一 、心理咨询中心是学校组织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的业务机构,挂靠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负责管理,同时接受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和山东省心理卫生协会的专业指导。

二 、心理咨询中心以服务学生、帮助大学生排解心理困扰、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为宗旨。

三 、心理咨询中心的主要工作职能是:

(一)开设心理健康教育选修课程和专题讲座,传授心理调适方法,引导和帮助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学会自我心理调适,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提高承受和应对挫折的能力以及社会生活适应能力;

(二)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帮助大学生排解、消除心理困惑和心理障碍,进行危机干预,预防和减少心理危机事件的出现;

(三)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和心理测量,建立大学生心理档案,为学生了解个人能力、兴趣、人格、气质以及心理健康状况提供服务,为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团体辅导以及改进学校德育工作提供资料和依据;

(四)编印心理健康教育刊物和资料,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网页,建设和完善心理素质教育载体,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五)进行心理保健培训,建立和完善学校、院系和年级校园三级心理保健网;

(六)进行大学生心理问题与心理健康教育的调查研究,为学校改进和加强德育工作提供信息服务、对策和建议。

四、心理咨询中心既是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阵地,也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基地。心理咨询中心应当发挥其在培养提高大学生心理辅导能力和德育工作能力中的作用。

五、心理咨询中心应加强与各院系的沟通和联系,各院系应当大力支持和配合心理咨询中心开展工作。

六、心理咨询中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同兄弟院校的心理咨询机构和其他心理学教学科研机构进行业务或科研学术交流与合作,但事前应当进行请示或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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