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24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湖北省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培训培养第三个五年(2016-2020年)规划》(鄂高工委【2016】5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6年全省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培训培养计划的通知》(鄂教思政办函[2016]2号)等文件要求,定于2016年5月30日——6月2日在华中科技大学举办2016年全省高校学生工作专题(心理健康教育与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培训班(2016XGZT06)。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省内各高校学生工作骨干及心理辅导员100名左右,每校限报1——2人。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参训学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参加培训的学员需于2016年5月23日(周一)8点前将报名表发送至94301245@qq.com。邮件标题为: XX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报名材料。
第一步,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接受各高校报名。请各高校学工、研工部门做好统筹协调,按照有关要求选派1-2名人员参训(报2人须排序),并同时进行电话确认。未进行确认导致报名不成功的,责任自行承担。如果报名人数超过本班规模,将兼顾工作覆盖面和报名先后顺序等因素遴选学员。
第二步,如果名额未报满,在5月24日上午通过湖北高校学生工作QQ群(42860841)公布信息,接受各高校补报名,额满即止。
地点: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5楼513室(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037号)。
本次培训以主题报告为主,采取学员讨论、经验交流、实践教学、参观考察等形式多样的培训形式。
培训的主要内容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高校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实施方案(试行)》(鄂教思政【2005】4号)关于心理危机干预的要求,包括(1)大学生心理危机的形成;(2)大学生心理危机的识别与干预;(3)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流程;(4)国内外关于心理危机的干预处理方法等。
学员住宿费、往返交通费由派员单位承担,按相关政策据实报销。本培训不收取其它费用。
5月29号下午 14:00—17:00,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 B座1楼102团体辅导室,未能及时报到的学员请在培训现场(513室)报到。
华中科技大学地处光谷核心地带,周边酒店较多,住宿比较方便。您可以自由选择住宿地点:
校内路线:从华中科技大学南大门坐任何一辆校车到邮局下往东走 30 米前往大学生活动中心。
(1)武昌火车站—华中科技大学:可乘地铁4号线,转2号线到达终点站光谷站,再步行或者坐公交车到达关山口站;也可在火车站乘 738 路、518 路、903 路到关山口 站步行到对面华中科技大学南大门。的士价格约 40 元。
(2)汉口火车站—华中科技大学:可乘地铁 2 号线到达终点站光谷站,再步行或者坐公交车到达关山口站;也可坐536路到关山口站步行到对面华中科技大学南大门。的士价格约70元。
(3)高铁武汉站—华中科技大学:的士价格(45元)到达华中科技大学南大门(25分钟可达)。
联系人:雷光辉,027-87544234,15623106969
教育厅思政处联系人:雷松,027-87328009
附件:2016年全省高校学生工作专题(心理健康教育与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培训班报名表
2016年全省高校学生工作专题(心理健康教育与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培训班报名表
说明:请认真填写、核对报名表,其电子版迅速发送至指定邮箱作为报名依据;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一式两份于报到时提交,将作为学员档案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