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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艺术职业学院财务印鉴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0-07-08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规范学院财务管理、保障学院资金安全、明确职责,加强学院财务印鉴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目前学院6个银行账户,印鉴统一为:学院财务专用章、法人支付专用章、负责银行业务财务人员专用章;学院的财务国库支付端(财政专网)授权支付U盾三枚,支付申请录入岗U盾、支付审核岗U盾、银行企业网银K宝。

二、财务处负责人对银行印鉴和支付U盾保管负全责,经请示领导,授权相关人员履行保管、使用职责。

学院财务专用章由财务处负责人保管,学院法人支付专用章由结算综合科科长负责保管,负责银行业务财务人员专用章由相关负责办理和维护该行业务的财务人员保管。

国库授权支付申请录入岗U盾由支付申请录入岗位人员保管,支付审核岗U盾和银行企业网银K宝由结算综合科科长保管。

相关保管人员同时履行安全使用职责,费用支付和银行对账都由相关保管岗位人员负责本岗审核责任。

财务印鉴和银行支付U盾要妥善保管,随意放置导致学院资金被盗或发生损失,由相关保管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财务结算印鉴的封存和销毁,更换不使用的印鉴,交由财务处负责人统一封存,制成档案,及时交院办保管或销毁。

四、特殊情况下,因印鉴保管人或支付审核人员不在岗,相关人员及时请示财务处负责人,由其授权临时办理交接或代岗事宜,严禁一岗使用全套银行印鉴或U盾办理支付行为,支付发生异常及时与财务处负责人汇报,和银行或国库沟通,避免发生损失,否则追究失职岗位人员责任。

五、本规定从2020年7月1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