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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及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1-03

关于做好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及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校寒假期间学生疫情常态化防控及安全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疫情防控

各院(部)要在放假前,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生疫情防控教育,教育引导学生深入学习防疫工作要求及安全防范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1.自觉遵守国家、各地区以及学校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假期尽量居家学习生活,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减少走亲访友,尽量减少和外来人员接触,防止交叉感染。

2.外出时自觉佩戴口罩,配合防疫检查;乘车有序,保持距离;旅途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选择相对安全的交通工具,在长途交通工具上尽量避免不必要的走动和人员接触;坚决不去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国家地区

3.假期注意个人卫生,加强体育锻炼,主动接种疫苗,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第一时间到正规医院就诊,发现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新冠肺炎感染者接触的,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学校报告,主动进行隔离检测如实将检查结果及具体情况报告辅导员。

4.学工部将继续实行对生病学生的登记报备制度学生出现疑似症状或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学生本人或家长必须第一时间向辅导员报告,辅导员应迅速向所在学院及学工部报告,学工部及时将相关情况向负责疫情防控校领导报告,并根据学校要求跟进处置。

5.寒假期间,辅导员及学生均应关注国家和地方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二、开展安全教育

1.安全用电及防火安全教育。放假离校时,宿舍要断电、关窗、锁门;假期中,无论居家还是外出,都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学习掌握必要的防护技能,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2.个人防护及公共卫生安全教育。增强个人防护意识,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做好个人卫生,自觉落实学校的假期要求。

3.交通安全教育。做到文明出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无营运证或超载的交通工具,不无证驾驶机动车,不酒后驾驶机动车,不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大雾、雨雪等灾害天气减少外出,注意安全。

4.防溺水安全教育。假期中,不得自行或结伴到结冰封冻的水域游玩嬉戏,不在冰层行走,谨防冬季溺水。

5.饮食安全卫生教育。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不暴饮暴食,注意饮食卫生,不喝生水,不吃变质食物,不食用街头摊贩出售的无安全质量保证的食品饮料等,严防疾病发生。

6.防范人身侵害安全教育。假期中,注意自身安全,不参加不健康、不文明、无安全保障的活动,不进入非法营业性娱乐场所。外出时应个人去向及联系方式告知家长,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参加勤工助学、社会实践、求职择业等活动须获得学校和家长同意,谨防传销、邪教等非法组织诱骗。

7.网络安全教育。不沉迷网络和电子游戏,对不熟悉的网络游戏、直播、QQ群、微信群、贴吧不接触不参与;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严防各类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发现有问题及时报警;理性表达观点,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防范各类“套路贷,不参与网络不良借贷。

8.意外及心理安全教育。严防煤气中毒、意外溺水、踩踏等各类安全事故,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学习、生活、情感等方面遇到心理困惑时,直接向学校的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师寻求帮助。

三、严格学生管理

1.寒假期间各院(部)辅导员应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定期了解学生状态,及时掌握学生的心理和身体状况学生放假前,各院(部)应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履行学生离校登记手续,精准掌握每位学生放假时的去向及到家情况,确保放假过程中学生去向真实可靠、可追溯,有案可查。原则上学生放假后必须回家或父母当前所在地,不得去其他地方,尤其是中高风险区,确有极特殊原因需滞留潜江的学生应向辅导员及院部报备,辅导员、院部跟踪管理。

2.各院要高度重视学期末及寒假期间学生疫情防控及安全教育,及时部署,责任到人,实现学生疫情防控及安全教育全覆盖;同时,假期内继续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落实疫情信息报送制度,务必做到底数清、数据准、情况明;学生有特殊情况的,应第一时间向辅导员报告,辅导员需确保手机通讯畅通并妥善处置,为打好今冬明春疫情防控战,为春季学期顺利开学做好准备

3.各院部需按序号、班级、姓名、交通方式、车次班次、出发时间登记好所有学生回家和返校的信息,并交学工部汇总存档。学生假期尽量不要随意去外地,离开家庭所在地要报备。开学前14天实行行程管理和体温监测,在新学期报到前14天,不跨城际、省际旅行,并做好健康观察,合理安排返校行程,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11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