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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党委学工部(处)岗位职责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6-02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党委学工部(处)岗位职责

学工部(处)长

1.在学生管理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学生教育及学生管理工作,负责主持学工部(处)工作;

2.根据学校党委的工作部暑,负责制定学工部(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指导并配合各院(部)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教育,对院(部)学生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配合党政办会对院(部)学生工作进行考评;

4.负责主持召开学生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对学生工作的指令和各种信息,提出本校学生工作的要求;

5.根据上级和学校要求,负责修改或制定学生教育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

6.受学校委派,参加上级各种会议,与其他高校进行工作交流;

7.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加强对辅导员工作的培训、指导、检查和考核,定期召开辅导员工作经验交流会。 负责对本部门教职工工作情况进行管理、考核、奖励绩效核算,负责本部门经费预算及开支审批;

8.负责组织学生的国防教育、军事教育和军事训练;

9.负责接受和处理学生的投诉或举报,办理学生请假、休学、退学手续,及时处理学生突发事件并及时汇报;

10.负责牵头组织迎新工作和毕业生离校工作。

学工部(处)副部(处)长一

1.负责制定全校学生住宿方案和调整方案。

2.负责组织开展寝室文化建设活动。

3.负责全校学生寝室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

4.负责全校学生寝室的日常卫生监督管理。

5.负责全校学生寝室的住宿秩序管理。

6.负责审批走读生。

7.负责组织办理住宿费退费、补费 。

8.负责招聘宿舍管理员。

9.对宿舍管理员日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10.负责向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反馈学生合理诉求。

11.协助学工处处长处理学生事务性工作。

学工部(处)副部(处)长二

1.负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面工作;

2.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方针和政策,制定我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政策;

3.负责与上级资助部门、市教育资助部门及财务等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及时向上级及学校上报各类资助统计报表及材料;

4.组织召开全院学生资助工作会议,加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各学部之间的联系;

5.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类资助工作;

6.负责掌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项经费的使用和各项学生资助的评定;

7.审核决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项重要工作和重要文件;

8. 组织开展全校诚信教育工作;

9.做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人员的思想教育及管理工作,安排、督促和检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人员完成各项工作;

10.贯彻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各项决定、决议,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1.完成处长安排的其他任务。

党总支副书记(学工副院长)

1.协助书记、院长开展工作,分管学生工作;

2.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院(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院(部)学生思想政治和管理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文明创建工作;

4.负责学生的一日生活管理、学生班团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学生年度综合测评、院部团总支及学生会建设等工作,定期召开辅导员和学生干部工作例会;

5.负责学生的治安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做好预防违法犯罪和严重违纪工作,对学生的人身、财产、交通、消防、心理健康等安全方面有措施预案;

6.按照《学生手册》要求,负责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经常深入教室、宿舍,全面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及健康状况,督促教育学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7.负责抓好专、兼职学生工作队伍的建设,做好专兼职辅导员的管理工作。组织辅导员做好学生工作,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定期了解和研究学生思想状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8.对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建立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及党员教育工作;负责学生党员的培养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学生党支部的各项建设工作;

9.根据学校安排,协助党总支书记做好本院(部)意识形态、宣传统战、综治维稳、安全管理和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指导学生开展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和创新创业工作,培养学生的应用和创新能力;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委学工部(处)学生科科长

1.负责制定学生管理工作计划,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学生评优评先、违纪学生处理等工作;

3.负责学生证、学生火车票优惠卡的发放与补办工作;

4.负责新生入学、新生军训、入学教育、开学典礼及毕业生安全离校等工作;

5.负责汇总各院部学生有关数据的上报工作;

6.负责辅导员考核及津贴的核算工作。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教师

1.主要负责团体辅导和教学研究工作;

2.负责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调查研究、理论与实践探索;

3.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通过活动月、知识竞赛、情景剧等形式营造校园心理文化氛围;

4.规划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和活动课程建设,开展教案编写、课件制作和教学研究活动;

5.进行团体辅导活动课的活动课程教学建设,广泛组织开展以班级、社团等为组织形式的发展性团体辅导活动;

6.负责心理健康教育教研、科研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结题工作;

7.进行个体咨询、小组咨询和团体辅导,完成岗位教学科研工作量;

8.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校学生会心理健康部工作,指导各院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9.协助达标中心建设及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活动策划与组织等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专职辅导员

1.根据学院党委以及学生工作部(处)的部署,负责组织开展所带班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包括理想与信念、爱国主义与集体主义、党团知识、品德与修养、爱院与尊师、形势与政策教育等;

2.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教育活动(入学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学习方法教育、专业思想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时事政策教育、法治教育、廉政教育、就业教育等);

3.负责所带学生的学习纪律、生活秩序等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组建所带班级班委和团支部并指导其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的“三自”作用;

5.组织开展大学生文明形象塑造活动,加强对大学生的文明行为养成教育和道德、诚信、法律以及校纪校规等方面的教育;

6.组织开展各类安全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大学生的日常安全教育,包括防火、防盗、防欺诈、道路交通、人身财产安全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和增强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7.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性开展谈心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

8.负责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组织和审核,学生的奖励管理和违纪处分管理;

9.协助对所带班级学生“奖、贷、助、勤、补”等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了解和掌握学生困难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并积极向院(部)学工领导汇报情况,征求意见;

10.配合学校团委,组织所带年级学生积极参加各类文化、艺术、体育和科技竞赛活动;

11.配合院(部)党总支、团总支,积极开展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推优入党工作;

12.配合院(部)党总支、团总支,抓好学生干部培训工作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13.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定期向院(部)学工领导、学工部(处)汇报。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14.负责本班级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大学生征兵工作、专本套读、专升本等工作;

15.及时完成学校、院(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团总支书记

1.根据院(部)党总支和校团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学期初制定团总支的学期工作计划,学期末做好工作总结,学年末按照团总支年度考核标核做好自查、汇报工作;

2.负责学生的思想意识形态和形势政策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教育活动;

3.不断加强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开展团支部以及团员青年达标创优活动。做好团员的教育管理,团员的组织发展及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

4.负责学生学风建设工作、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思想教育及在校行为养成教育和其他日常教育工作;

5.加强学生骨干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好团内“三会一课”制度和各种主题教育活动,做好团的基本知识教育、团的组织纪律教育、团员权利义务教育等;

6.配合院部学工领导做好学生和班级的评先评优工作、各类奖学金的推荐、申报工作;

7.配合院部学工领导做好学生综合测评、国家助学金、困难学生补助、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工作;

8.配合校团委做好大学生社会实践、青年志愿服务、科技创新、“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及各项重大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

9.配合校团委做好校园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提高大学生的审美能力和文化艺术素养;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科长岗位

1.协助主任做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项工作;

2.负责经济困难学生的调查、认定、建档等工作;

3.负责宣传国家资助的相关政策,做好政策咨询工作;

4.负责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组织、审批、发放等工作;

5.负责国家奖助学金认定、评审、统计、数据上报、资金发放等工作;

6. 负责义务兵学费代偿代补的数据统计、审批、受理、上报等工作;

7.负责医保数据信息登记、汇总及缴费等工作;

8.做好国家助学项目数据库及各类信息的报送工作;

9.负责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办理学费缓交等工作;

10.负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信息网络的建立与管理工作;

11.做好中心文件的发文、整理、归档工作;

12.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