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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毕业生返校安排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9-23   浏览:

各院部:

根据教务处《2015届毕业生返校办理毕业手续工作安排》,需要参加毕业补考的毕业生应当于6月14日返校参加补考,其他毕业生应当于6月15日返校办理毕业手续。

根据我校专业实际,考虑很多毕业生在学校规定的返校时间仍在实习,为不影响学生实习和实习单位工作,现将毕业生返校安排作如下调整:

一、凡在6月14日无法结束实习的毕业生,可以继续实习至7月10日。

二、需要参加毕业补考的毕业生,因实习无法在6月14日返校的,应于7月11日返校,7月12-13日参加毕业补考,补考合格者,在相关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于7月14日领取毕业证。

三、学校仍然在6月14-19日统一办理毕业手续,凡此期间无法按时返校的,必须提前将实习鉴定表(实习单位完成实习鉴定并盖章)、就业协议书、毕业生问卷调查(可以是电子版)等相关材料寄给班主任,班主任按学校安排和要求在此期间整理好毕业生档案,完成班级代办费结算工作,以及其他不需要学生本人到场的毕业手续。

四、各毕业班应于6月10日前统计本班学生返情况,将无法按时返校参加毕业补考的毕业生名单报教务处李红云处长。

教务处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