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教学质量监测与考试。按照本校安排,中职部实行统一期中考试,定于2024年5月8日日进行期中考试。为了期中考试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求真、务实”为宗旨,凭着“公平、公正”的工作作风,本着让教师的教学成果得以呈现,让学生的学习成果得以展示,体现出崇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规范期中考试的操作行为,杜绝不良现象的发生,确保期中考试工作圆满成功。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期中考试顺利进行,本部门成立了期中考试领导小组。
组 长:王祖艳
副组长:杨林
成 员:23级声乐、钢琴专业课任课教师
三、期中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
2023级参加期中考试,计算机班除外,考试科为:声乐、钢琴。
2.各科考试具体要求。
(见附件)
3.考试时间地点安排。
日期 |
科目 |
年级 |
时间 |
地点 |
5.8 |
舞蹈 |
2023 |
星期三 |
排练厅 |
5.8 |
声乐 |
2023 |
星期三 |
音乐厅 |
四、考试要求。
1.各学科带头人根据各科专业内容,制定详细的考试方案和考核标准。
2.各专业任课教师必须对学生进行考试说明,例如:考试时间、地点、人数以及考试形式。
3.各专业任课教师组织学生认真备考,强调考试的重要性。
4.请各专业任课教师严格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到场监考。
5.考试结束后,各专业带头人要结合各班实际编写考试综述。
中职部综合教研室
2024年4月26日
附件一:
《声乐》
课程期中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的
为了充分发挥考核手段在学生学习过程中的鉴定、引导和激励功能,实现考核方式的多元化和多样化,以便更全面、准确地评价学生的应用能力,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以及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形成。
二、考核对象
中职部23级所有班级,计算机班除外。
三、考核时间与地点
5月8日星期三晚18:30—21:00音乐厅
四、考核内容
本学期教学计划内容或自选艺术歌曲一首
五、考核方法
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考核、排序。以表演形式考试,音乐班推荐5人,普通班每班推荐2人考试。
六、考核要求
1.背谱演唱本学期教学计划内声乐作品。
2.考试伴奏形式为钢琴伴奏(教师可弹奏)或音频伴奏。
3.服装要求演出服,不得穿私服。
评分标准:
A类(85-90):
歌唱姿势正确,本学期教学计划曲目内,能够背谱完整演唱歌曲,音准、节奏好,吐字清晰,声音位置统一,共鸣较好,气息流畅,情感表现较好。
B类(80-84)
歌唱姿势正确,本学期教学计划曲目内,能够背谱完整演唱歌曲,音准、节奏较好,吐字清晰,声音位置较稳定,有较好的腔体共鸣,和气息支撑,有一定的情感表现。
C类(60-79)
歌唱姿势正确,本教学计划曲目内,能够背谱完整演唱歌曲,音准尚可、节奏无明显错误,歌唱无明显毛病,能端正考试态度。
D类(50-59)
不能完整演唱歌曲,忘词,节奏有明显错误,合不上伴奏。
附件二:
《钢琴》
课程期中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的
本着培养学生专业实践能力为契机,加强中职部种子学生的专业为目的。本次期中考试以观摩汇报演出方式进行。每位教师从自己所带班级推荐较为优秀的学生进行汇报。
二、考核对象
中职部23级所有开设了钢琴课程的学生。
三、考核内容
本学期教学计划内及教学计划外的曲目皆可。
四、考核方法
钢琴教师需在自己所授课的每个班级中推荐2人参加考试,音乐班推荐5人参加考试。
五、考核要求
1.钢琴汇报学生穿演出服,化淡妆,头发梳理整齐。
2.请各位老师们提前做好学生汇报演出的动员工作。
3.时间:5月8日 ,地点:江汉艺术职业学院排练厅。
六、评分标准:
1.根据每位钢琴老师打出的分数核算出平均分为最终成绩(可四舍五入)。
2.优秀:85-90分,曲目完成完整、流畅,手指的基本功较为扎实,具有良好的的表现能力,音乐处理较明显。
3.良好:良好:80-84分,曲目完成完整,较为流畅,手指基本功无大问题。
4.合格:70-80,曲目完成基本完整、有一定的流畅性,基本功有待于提高。
5.勉强合格:60—69分,曲目完成基本完整,不够流畅,错音较多,基本功问题较多。
6.不合格:60分以下,曲目完成不完整,不流畅,错音、节奏问题多,基本功问题非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