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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湖北省高校普通话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8    作者:     来源:     点击:

省语委 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六届湖北省高校普通话大赛的通知

鄂语字〔2017〕3号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高校语言文字工作,展示我省高校师生普通话水平,省语委、省教育厅决定举办第六届湖北省高校普通话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弘扬中华优秀文化 普及国家通用语言

二、参赛对象

(一)参赛对象为全省普通高校教师和全日制在校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在往届全省高校普通话大赛中获一、二等奖的师生不参加此次大赛。

(二)分组。初步拟定大赛设教师组和学生组两个组别。其中,学生组分本科组和专科组。视报名选手的专业情况,决定是否在学生组中设置专业组(播音主持专业)和普通组(非播音主持专业)。

三、大赛方式及时间安排

大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一)初赛。由各高校自行组织。

(二)复赛、决赛。由省语委、省教育厅组织,定于2017年9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每个高校限报1名教师、1名学生参加复赛。请各高校于2017年6月5日前将复赛报名表(见附件2)报省语委办,逾期不予受理。

四、比赛项目

复赛项目为朗诵,篇目由学校审定,内容要求突出大赛主题、格调健康高雅,限时3分钟。决赛项目为演讲,指定题目,抽签演讲,限时4分钟。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个人奖和优秀组织奖。各组别分别设个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以选手的比赛成绩为评奖依据。

六、有关要求

(一)各高校要切实做好组织宣传,办好学校的选拔赛,并做好后续参赛工作,确保大赛顺利举行。通过大赛,宣传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和《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进一步提升师生语言文字能力和文化素养。

(二)请各高校在报送报名表的同时报送总结材料。总结材料包括参赛人数、组织情况、宣传情况、特色亮点和推荐参赛选手初赛图片等内容。通过鄂语言QQ群(群号:74602688),及时向省语委办报送初赛过程中的新闻图片资料,我们将挑选精彩内容发布到湖北省语言文字网。

省语委办联系地址:武昌区洪山路8号(湖北省教育厅)

电话(传真):027-87328183 联系人:刘丽萍

电子邮箱:ywb@e21.edu.cn

附件:1.第六届湖北省高校普通话大赛评分标准

2.第六届湖北省高校普通话大赛复赛报名表

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湖北省教育厅

2017年4月7日

附件1:

第六届湖北省高校普通话大赛评分标准

评分指标

评分要求

普通话水平60分

吐字清晰,语音标准,无方言痕迹(普通话达到一级乙等水平)。

朗诵(演讲)水平与技巧30分

语气、语调、语速与朗诵(演讲)内容相协调,表达顺畅,感情真挚,富有韵味和感染力;体态语恰当,自然大方。演讲主题突出,逻辑性强。

朗诵(演讲)形式10分

1人上台,脱稿,朗诵可有适当配乐,演讲不配乐。

附件2:

第六届湖北高校普通话大赛复赛报名表

学校(盖章): 填报时间:

领队姓名

性别

职务

电子邮箱/QQ号

联系电话

选手姓名

性别

身份

专业

朗诵篇目

联系电话

教师

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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