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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春 教务处关于2021届毕业生毕业手续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5    作者:     来源:     点击:

按照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2021届毕业生毕业手续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习成绩评定

(一)上学期已完成实习的毕业生,以上学期实习表现作为成绩评定依据,实习起止时间据实填写,由原实习单位验印,鉴定时间为实习实际结束日期。

(二)上学期开始实习,本学期继续实习的,以整体实习表现作为成绩评定依据,实习起止时间据实填写,由现实习单位验印,鉴定时间为6月20日。

(三)本学期在外实习的,以实际实习表现作为成绩评定依据,实习起止时间据实填写,由现实习单位验印,鉴定时间为6月20日。实习鉴定表可寄给辅导员(请提前联系,以免遗失)或返校时带回上交。

(四)实习生按要求完成自我鉴定,请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填写意见、认定成绩,交实习单位盖章,院部审核实习成绩评定表,认定最终实习成绩,对不符合要求的评定表,督促学生重新填写、验印。优秀实习生比例不超过20%,评定为优秀实习生的实习成绩可以认定为“优秀”,其他为“合格”。

二、其他毕业手续

(一)凡借用学校服装、图书、器材等物品的,必须6月17日前办理归还手续。

(二)全体毕业生都要填写《毕业生调查问卷》(网络问卷),该问卷可通过QQ、微信、企业微信等常用APP扫码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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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资产处于6月27日—28日,为毕业生办理代办费结算。提前离校的毕业班,由辅导员或班主任负责代办。

(四)申报春季第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的毕业生,教师资格证拟于6月下旬发放。6月5日离校的毕业生,应提前委托辅导员代领。

(五)符合春季第二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毕业生,需在已下发的通知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等工作。

三、在校毕业生期末考试

(一)5月31日—6月1日

18级在校生毕业补考。

(二)6月2日—4日

1.18级在校生期末考试。

2.姜帆科长审核、认定上学期实习毕业生的实习成绩、验印。

3.在校毕业生办理毕业流程。

(三)6月5日

在校毕业生离校,毕业证、派遣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可在6月28日返校领取,或委托同学、老师代领。

(四)18级学前教育专业在校生的期末考试及离校时间,以学前教育学院安排为准。

四、在外实习毕业生

(一)6月26日

18级在外实习毕业生返校。

(二)6月27日—28日

1.需要补考的毕业生参加毕业补考。

2.教务处汇总毕业生的补考成绩,不能按期毕业学生名单反馈到招生就业处及各院部。

3.毕业生办理毕业流程,结算代办费。

4.发放毕业证、派遣证、教师资格证等。

(三)6月29日

毕业生离校。

五、工作要求

(一)学籍成绩表、实习成绩评定表为学生档案中的必备档案,学籍成绩表应按规定填写成绩,保证纸张整洁、字迹工整、课程名称规范,不得有涂改痕迹;各院部、各班应指导学生认真填写实习成绩评定表,确保纸张整洁、字迹工整、内容真实、鉴定严肃规范。

(二)各班到教务处交验学籍成绩表、实习成绩评定表时,以班为单位按学号顺序小号在上大号在下排序整理,实习成绩评定表前另附班级实习成绩统计表一份,学生顺序与表格顺序一致,无评定表和无成绩的学生必须在表上注明。

(三)毕业生调查问卷是学校进行教学诊改、专业建设的重要原始数据,各院部、各班应督促学生及时、认真填写,填写自己的真实意见,学生的意见没有对错之分,填写结果不会影响学生正常毕业。

(四)所有返校同学都必须遵守潜江疫情防控规定,旅途中做好自我防护;近14天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区的毕业生,返校前应提前申报,未经允许不得返校。

附件:

1. 2021学生实习成绩评定表

2.班级实习成绩统计表

3. 2021学籍成绩表填写说明

4.实习鉴定表和学籍成绩表验印要点

5.教务处关于2021届毕业生手续办理的流程及分工

教务处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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