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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2017届毕业生返校办理手续的安排

发布日期:2016-12-21    作者: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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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6月18日:参加毕业补考的毕业生返校。当晚,各院部清点返校毕业生,并汇总报教务处、学工处。辅导员说明毕业补考安排及注意事项。

2. 6月19日,全体毕业生返校。当晚,各院部清点返校毕业生人数汇总报教务处、学工处,未返校学生要落实情况。

同日,各院部组织专业课毕业补考。

3. 6月20日,教务处组织公共课毕业补考。

同日,各院部组织学生进行实习总结,按10%比例评选优秀实习生上报教务处。学生填写《毕业生调查问卷表》(网络问卷)。

学生开始办理毕业签字手续,结算代办费。

4. 6月21日:分院部统计学生实习期间的成果,收齐实习鉴定表及相关材料,给出实习成绩,实习成绩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进行评定。

“优秀”仅限优秀实习生;实习评定表以班为单位按学号顺序小号在上大号在下集中;实习表前另附全班名单和实习成绩一份,无鉴定表和无成绩的学生必须在表上注明。

毕业生补考成绩汇总,不能按期毕业学生名单反馈到招生就业处及各院部。

5. 6月23日,毕业档案和证件发放,毕业生离校。

6. 由学校统一安排实习的14级学前教育专业学生,返校时间及补考安排,由教育学院另行通知。

7. 上述未涉及的工作,由教务处和其他相关部门另行安排。

教务处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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