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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15-06-01    作者:     来源:     点击:

湖北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指导意见

鄂教职成〔2015〕3号

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是以初中为起点,实行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五年连贯式培养的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3+2”中高职分段培养(以下简称“3+2”)和五年一贯制。根据《湖北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为规范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遵循职业教育规律,面向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一线,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坚持以岗位需求为导向,科学设计课程体系,融职业精神、职业素质养成和职业能力培养于一体,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坚持系统培养、联合培养,实现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的有机衔接,促进中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培养方案系统设计原则。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要着眼于中高等职业教育人才一体化培养,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系统构建课程体系、系统安排课程内容、系统设计教学过程。

2.坚持教学运行协调统一原则。实施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职业院校要制定统一的教育教学运行管理制度及规程,对教学运行的各环节进行规范和管理。

3.坚持质量监控贯穿全程原则。坚持全面的人才观和质量观,建立多方参与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对五年教学全过程实行质量监控与评价。

二、人才培养方案制定

人才培养方案是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基本规格、培养过程、内容和方式的总体规划,是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教学文件。各高职院校(实行“3+2”的由高职院校牵头)要成立由中、高职专业带头人和骨干专业教师、行业企业专家组成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主要内容。

人才培养方案包括专业名称、招生对象、学制与学历、学习形式、就业面向、培养目标与人才规格、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培养模式、课程体系结构、专业课描述、教育教学活动安排、时间分配总表、理论实践教学学时比例表、素质教育计划、毕业条件、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专业教学团队、校内外实训基地等。

人才培养目标应明确本专业主要面向的区域、行业或产业,能够从事的工作或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素质与能力,以及学生综合素质要求,体现人才培养的定向性、直接性和发展性。“3+2”应在体现中高职衔接的基础上分段确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主要从知识、技能、素质、职业资格证书等方面提出要求。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格不得低于高中后三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相同专业的培养规格。

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格式规范见附件。

(二)基本要求。

1.课程设置。课程分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要按照岗位职责和职业能力要求,设置相互衔接的课程体系。国家、省规定的必修课程,应在不违背总体要求前提下,按照系统设计原则,统筹安排。

2.学时学分。总学时原则上控制在4500学时左右,其中,中职阶段2700学时左右。提倡实施学分制,鼓励探索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推进学习成果互认衔接。

3.实践教学安排。顶岗实习应安排在第五学年实施,时间安排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教学实习、生产实习应主要安排在第一至第三学年实施,总实习时间原则上控制在6个月以内,每次实习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其它校内实践教学贯穿五年。实践教学总学时数与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理论教学总学时数比例控制在1:1左右。

4.职业资格证书要求。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生至少要获得一个与专业相关的中级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3+2”学生中职毕业且不准备继续进入高职教育阶段学习的,在中职毕业时至少要获得一个与专业相关的初级或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5.毕业条件设定。根据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将学生所获得的各门课程成绩或学分及职业资格证书等基本要求作为获得毕业证书条件。

(三)调整与修订。

各职业院校要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教学。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的各项内容原则上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由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出修订方案,并严格按照程序审批。“3+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要经牵头高职院校同意后执行。

对于不愿意继续进入高职教育阶段学习的学生,学校应于二年级结束时及时调整这部分学生的培养方案和课程计划,在第三学年加强专业课程学习和操作技能培训,安排顶岗实习,保证其按照中等职业教育要求完成学业。

三、教学组织管理

(一)成立教学工作委员会。实施“3+2”的高职院校要牵头组建由联办中职学校的校领导、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人及专业教学人员组成“3+2”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委员会。实施五年一贯制的高职院校也要成立教学工作委员会。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对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论证、咨询和决策。要建立健全教学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和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相关问题。例会每学期不少于1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加强教学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实施“3+2”的牵头高职院校要制定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运行管理制度及规程,对校历编制、课表安排、教师选聘、教材选用、授课计划及教案编写、理论教学、实践教学、教学档案管理等教学运行环节及工作程序做出明确规定,形成完整、规范的教学运行工作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要积极应用信息化手段优化教学管理。要加强日常教学管理,实施“3+2”的牵头高职院校要实时掌握各中职学校教学运行情况,及时处理人才培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教学运行稳定有序要由高职院校主导,制定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考核制度,鼓励建立试题库,实行教考分离。建立学生成绩修正审批程序和试卷检查制度。

(三)深化教学改革。要把工学结合作为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带动专业建设,引导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要强化教学、实习、实训相融合的教育教学活动,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模式,重视信息化教学技术应用与创新。要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大力倡导因材施教,服务学生个性化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实施“3+2”的牵头高职院校要加强教学研究,搞好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和教研科研协作。

(四)加强实习环节管理。各职业院校要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周密制定顶岗实习、生产实习、教学实习等各类实习教学计划,与实习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实习时间、内容、指导教师(师傅)、劳动保护、薪酬待遇和安全、保险等事项。实习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且与专业紧密结合。要加强实习工作考核,确保实习教学质量。

(五)完善学生学籍管理。实施“3+2” 的院校要加强中职阶段学生学籍档案的转接与管理,确保学生学籍档案的完整性。学生修完五年课程,达到高职毕业条件,由高职院校颁发高等教育毕业证书。“3+2”培养的学生,修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规定课程,达到毕业要求且不愿继续进入高职教育阶段学习的,由所在中职学校按照相关规定颁发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

四、教学质量监控

(一)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各职业院校要研究制定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加强教学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重视过程监控。实施“3+2”的职业院校要建立由牵头高职院校主导、中职学校参与的教学工作督导机构和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教学督导活动,定期召开教学质量分析会议,着力解决教学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二)加强教学督导工作。省里组建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教学专家委员会,定期开展教学督导、检查和评估,引导职业院校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各市州也要成立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家委员会,加强教学质量检查和督导,定期通报相关信息。

(三)建立人才培养年度质量报告制度。各职业院校要结合学校实际,每年撰写五年制人才培养年度质量报告。“3+2”年度质量报告分段由实施学校撰写,五年一贯制由高职院校撰写。

五、有关要求

(一)实施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是服务发展、促进就业,推动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要按照《湖北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和本指导意见切实加强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管理,确保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二)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实施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中、高职学校的指导和协调,建立定期调研制度,及时研究解决五年制高职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切实履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管理责任。

(三)各高职院校要高度重视中职阶段的专业人才培养,选派专门人员参与中职学校教学管理,共同制定中职学校教育教学考核标准,不断提高中职教育阶段人才培养质量。各中职学校要积极主动接受联办高职院校指导,高度重视学生养成教育和专业素质培养,要从生源选拔、师资培训、教学基本建设、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入手,加强教学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要注重总结经验,并将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及时报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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