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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组织自考本科毕业生进行技能考核和论文答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20  来源:   点击量:

各学院及有关自考本科生:

根据参加自考专升本衔接教育的考生参加文化统考的进展实际和省考院、主考院校的规定要求,今年上半年我院自考本科生的实践技能课程考核和论文答辩将在2016年5月上旬举行,现具体通知如下:

1、学院成立自考本科生实践技能课程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工作领导小组。由李飞同志任组长,蔡艳任副组长,夏少君、李义茂、徐婷、关佑珍、程小丽为成员。教育学院负责组织本院自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技能考核和论文答辩。

2、参加技能考核和论文答辩的对象:

①12级及以前所有参加自考专升本衔接教育,且2015年下半年未参加实践技能课程考核和论文答辩的同学;

②13级参加自考本科学习且文化统考课已全部合格,且2015年下半年未参加实践技能课程考核和论文答辩的同学。

3、考核内容及分工:

①技能考核:

技能考核由教育学院安排各专业教研组教师于4月29日前完成,并将考核成绩报继续教育学院。

②论文答辩的要求及分工:

要求:见《江汉艺术职业学院高等教育自考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实施细则》。

分工:由蔡艳、关侃侃、夏少君、李义茂、关佑珍、徐婷、程小丽同志负责教育学院自考本科毕业生论文答辩。

4、时间安排:

①实践技能考核4月29日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教育学院确定后报继续教育学院。

②论文答辩:5月7日—5月8日教育学院。

③论文答辩完成后,由继续教育学院同志将成绩及相关资料带回汇总。

5、技能考核和论文答辩是自考专本衔接教育中的重要课程之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准备,于5月上旬以前通知考生本人做好考核和答辩准备,并将具体安排(含参加考核学生名单分组、答辩考核教师等)尽快报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