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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组织自考本科毕业生进行实践考核和论文答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03  来源:   点击量:

各学院及有关自考本科生:

根据我院自考专升本衔接教育考生的文化统考的实际进展情况和省考院、主考院校的规定要求,今年我院自考本科生的实践技能课程考核和论文答辩将在2016年12月上旬举行,现具体通知如下:

1、学院成立自考本科生实践技能课程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工作领导小组。由李飞同志任组长,蔡艳、马金诚、张远珑、耿同梅任副组长,夏少君、李义茂、关佑珍、徐婷、程小丽为成员。学院负责组织本院自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技能考核和论文答辩。

2、参加技能考核和论文答辩的对象:

14级自考专升本衔接教育学生,且2015年下半年未参加实践技能课程考核和论文答辩的同学;

3、考核内容及分工:

①技能考核:

考核前,各学院按规定填写《实践毕业考核安排表》(见文件包),技能考核由各学院安排各专业教研组教师于11月30日前完成,并按要求将考核成绩报继续教育学院。

②论文答辩的要求:

见《江汉艺术职业学院自考本科衔接教育论文答辩操作程序》。

4、时间安排:

①实践技能考核11月30日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定后报继续教育学院。

②论文答辩时间:12月3日—12月4日。

③论文答辩完成后,由各答辩组将纸质成绩及相关资料带回汇总并交继续教育学院。结束后,各学院自考负责人还应将实践毕业考核成绩汇总交继续教育学院,继续学院将按规定时间上报主考院校。

5、技能考核和论文答辩是自考专本衔接教育中的重要课程之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准备,于11月上旬以前通知考生本人做好考核和答辩准备,并将具体安排(含参加考核学生名单分组、答辩考核教师等)尽快报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