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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职院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1970-01-01  来源:   点击量: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

关于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潜人社发〔2016〕67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 2016年度中高级职称的申报评审工作。

一、申报范围

我院2016年在岗并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教师及相关人员,可以申报相应职称:

1. 晋升教授。

2. 晋升副高级职称:副教授、高级讲师(仅限中专部40岁以上教师)、高级实验师。

3. 已经获得高级讲师、中学高级教师等职称的人员,应转评副教授。

4. 晋升中级职称:讲师、实验师,硕士毕业生认定讲师。

二、评审条件

按湖北省职改办2013年、2015年修订试行的申报评审条件申报。各系列、专业相关申报评审条件的查阅方式:登陆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www.hb.hrss.gov.cn)/专题专栏/职称评定/申报评审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申报教授职称的人员必须是2010年底以前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申报副教授、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职称的人员必须是2010年底以前取得讲师、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讲师、实验师职称的人员必须是2010年底以前取得助教、助理实验师任职资格。2013年9月以前到我校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认定讲师任职资格。

除外语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者申报副高级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者申报副高级职称、或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者申报中级职称、初级职称的人员外,其他申报人员必须取得职称外语A级(对应副高、正高)或B级(对应中级)考试合格证书。

除计算机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者外,其他申报人员必须取得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其中申报高级必需4个科目合格证书,申报中级必需3个科目合格证书。

近两年评教评学在院部排名居后10%的教师不得申报。除中层正职以外,近三年内从未担任过辅导员工作的教师不得申报。

三、申报程序

各院部处室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的申报及推荐。

申报人填写《江汉艺术职业学院教师晋升 综合材料一览表》,所在单位进行申报资格初审,填写《2016年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花名册》,集中将综合材料一览表、申报材料、花名册报学校人事处。人事处不接受未经院部处室初审、未列入花名册人员的任何材料。

经学院评审,确定向上推荐的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实行网上个人申报(具体方法请从本通知下方链接下载)。

四、申报材料要求

以下材料按顺序用活页方式以A4纸张大小装订成册,不编页码;小于A4纸张的统一固定在A4纸上装订;原件、复印件各装订一本:

1.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2. 学历学位证书(按从低到高顺序装订);

3. 任职资格证书(转系列评审还应提供低一级任职资格证书);

4. 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合格证书;

5. 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6. 其他相关奖励证书(任现职以来)。

五、评审时间

项 目

日 期

责任人

通知,动员

5月24~25日

人事处、各院部处室

申报,院部处室初审

5月26~31日

申报人、各院部处室

公示,填写花名册

6月1~2日

各院部处室

向人事处交评审材料

6月3~8日

各院部处室

学术委员会评审

6月9~17日

人事处、科研处

公示及反馈

6月18日

纪委、人事处

六、有关要求

(一)职称评审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和学术委员会指导下组织和实施。

(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次职称评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熟知文件,掌握政策,统筹协调,公正处事。

(三)各单位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周密部署,按照省市规定和本通知要求,指定专人做好申报的受理工作,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四)要坚持“五公开一监督”政策,对申报人员的综合材料一览表、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及评审结果实行校院两级公开,通过党务校务公开专栏、学校网站予以公示。学校纪委接受有关职称评审方面的投诉和意见。

(五)有关职称评审的政策文件已在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学院办公室/资源下载)转载。

七、联系方式

人事处电话:6247241,联系人:龚书涛。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