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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艺术职业学院 2020年度科研论文评比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11-27    作者:     来源:     点击: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

2020年度科研论文评比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科研工作的繁荣发展,充分调动广大员工开展科研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广大教师积极探索职业教育教学理论,改革创新教学方法,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科研论文评比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校教职员工。

二、论文要求:

1.内容要求:文章应反映作者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实践体会,可以是理论研究,也可以是理论与教学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提倡个案研究和实际运用。字数要求在3000字以上。

2.参评资格:应是2020年新撰写的论文,本年度内未发表或已发表的论文均可以参评,已参与各类评奖的获奖论文不得参评。

3.版式要求:正文标题用黑体3号,正文用宋体4号,标题加粗,行间距1.5倍,页边距设置用Word默认值。

4.为保证赛事公平公正,各院部要提交参赛论文电子档一式两份,其中第一份的论文命名为“部门+编号+姓名+论文题目”(如:音乐学院01姓名论文题目),正文中要标注部门和姓名。第二份的论文命名为“部门+编号+论文题目”(如:音乐学院01论文题目),正文中不能出现作者信息。同时填写“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科研论文评比统计表”。

一式两份的论文压缩包和统计表电子文件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发送至邮箱:514439366@qq.com陈焕雄副处长收 。

三、时间安排

1.准备与推选:

11月27日-12月21日,各院部收集教师论文并上交科研处;

2.评选:

12月22日-12月30日,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3.终评:

1月2日-1月5日,校学术委员会组织终评;

四、奖项设置

1.个人奖:一等奖3人、二等奖8人、三等奖12人、优秀奖若干。(依据参评论文总数可以稍作调整)

2.组织奖:对组织好、数量多、质量高的院部设1-2个优秀组织奖。

说明:各院部在提交科研处前要先进行初选,将违规抄袭和不合格的文章剔除,每个参赛者限报一篇。获奖论文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评比结果将存入科研处档案作为考查教师科研业绩的依据,作为今后考核、晋级、评优的依据之一。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科研处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