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教育科研研究

教育科研研究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育科研研究 >> 正文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学报》投稿组稿奖励办法

发布日期:2010-06-14    作者:     来源:     点击: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学报》投稿组稿奖励办法

为保证《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学报》每年4期的稿源(120篇左右)和质量,鼓励院内外教师、专家和大专院校研究生积极向学报投稿,使《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学报》在全国近千家同类性质的学报中崭露头角,经学报编委会研究并报请院长会议通过,特制定如下奖励办法:

一、江汉艺术职业学院教职工在《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学报》所发表的文章,均视为部省级科研成果,在年终科研成果奖中颁发奖金,并作为教职工职称评定个人学术成果依据。

二、对于每年在《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学报》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文章的教职工每篇给予每千字50元的奖励。

三、对各系部教职工的组稿工作进行年终评比表彰,录用稿件在前三名的系部分别对系部主任给予200元、100元、50元的奖励,并作为年终评比先进系部的一个重要条件。

四、鼓励校外专家投稿,对于本学报录用的校外稿件分别以博导每千字800元、硕导每千字500元、副教授每千字300元、博士生每千字200元、硕士生每千字100元付以稿酬,录用的校外教育行政领导的稿件分别以部级作者每千字500元、厅局级作者每千字400元、处级作者每千字200元付以稿酬。

五、鼓励编委会成员和学院教职工利用自己的人脉关系为学报积极联系或组织校外专家高质量高品位稿件,对于本期刊录用的校外专家稿件,除按规定给作者以相应的稿酬外,对组稿人分别给予博导每篇200元、硕导每篇100元、副教授和博士生每篇50元、部级作者每篇200元、厅局级作者每篇100元、处级作者每篇50元的奖励。

各期投稿截止日期:第一期2010.5.20;第二期2010.6.30;第三期2010.9.20;第四期2010.11.20。

特别提示:纸质文稿和电子文稿两投,并在纸质文稿上用钢笔或黑色水笔签上“同意发稿”字样和作者的姓名。

投稿地址和联系方式:湖北省潜江市师范路26号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学报编辑部;邮编:433100;电子邮箱:jhyzxb@163.com;联系电话:0728-6490198;联系人:易重礼(手机:131-14333152)、张学军(手机:130-85141814)、李 皓(手机:134-77527733)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学报》编辑部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