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团委办公室管理条例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06-06 浏览次数:
         

    学院团委是一个充满朝气的组织,为使学院团委办公室工作开展更顺利、便捷、规范,做到有章可依,特制定以下管理条例,希望各部门认真执行并严格遵守。

一、值班人员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并按质按量的完成交付的各项工作,临时有事不能来值班的学生干部需提前请假,并说明理由。

二、学院团委办公室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处理团委会日常事务,负责有关文件、报告的起草和编辑工作简报,对会议时间及时通知,对团委会文件、信件、电话的签收、转归、归档及各种资料的收集和保管。

三、负责团委会大型会议会务和会议记录整理及活动总结,配合团委会做好有关会议记录、工作布置、负责对团委会成员的工作进行记录,作为年终工作成绩的参考。

四、每次值班或开会都需签到,不得代签或补签、及时注明值班情况,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及时汇报。

五、不得损坏办公室和会议室里任何财务。严禁在桌、椅、墙壁上乱写乱画,违者严肃处理。

六、严禁私自带走办公室、会议室内任何物品,需借用办公室物品,必须经负责人同意,归还时应妥善放回原处,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其他部门借用时须做好登记,并注明归还时间。

七、办公室的电话只允许用来联系团委会事务,不得打私人电话、聊天等。

八、严禁在办公室吃零食,绝对保持办公室的清洁、卫生。每次值班后, 要及时打扫办公室卫生;会议结束后,必须打扫座位周围的垃圾,并将桌面整理干净,凳子摆放整齐,熄掉会议室内的灯,方可离开会议室。

九、在办公室、会议室严禁进行棋、牌等娱乐活动,违者除没收上述物品外,将给予通报批评。

十、在办公室内要注意自己的形象,使用礼貌用语,热情接待来访,并做好记录。

注;

1、以上条例希望团委会各成员严格遵守,共同积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解释权归学院团委办公室。

    3、本条例仍需完善,希望各位团委学生干部积极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