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关于社团组织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06-08 浏览次数:
         

    一、总则

学生社团组织是由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的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在学校内部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组织。学校鼓励和支持社团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健康、有益的样园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帮助广大学生扩大知识视野,陶冶情操,培养能力。

二、社团组织

1、各社团必须在学校领导下,在学生处、校团委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2、社团的名称,应根据名实相符的原则,由申报者提出,由学生处核准确定

3、社团在基本任务是根据广大同学的兴趣爱好类活动,进行全校性的相关知识的宣传,增加学生的知识,提高自身的素质。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学习活动,为广大的同学提供开展活动的场所、时机和各种条件,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4、学生社团的成立,需遵循专业性质相似或相近的原则,并有一位以上校级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对社团活动予以指导,并对重要活动予以把关。
5
、凡在校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年龄和宗教信做错了均可自由加入某个社团。

6、社团成员对本社团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有选举和被选举的: 有遵守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决议的义务:有积极参加本社团活动的义务。

7、各社团由社团理事会负责管理,社团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理事组成。会长、副会长、理事均通过公开选拔产生,由校团委负责监督和批复。

8、社团理事会成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坚持下去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热心社团工作并具有与社团性质相关的特长和才能:学习成绩良好:班主任家长支持其参与社团活动:在校期间内末受过任何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