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关于学生社团的奖惩制度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06-11 浏览次数:
         

 关于学生社团的奖惩制度:

 

(一)定期对全校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估,评选出校级优秀社团优秀社团活动、优秀社团干部

(二)对违犯本制度的学生社团,学生处将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勒令整改和撤销等处分,并对社团负责人上报学校根据学校(学生奖惩制度)给予处分。

(三)受勒令整改处分学生社团,经考核合格,学生处周章老哥重新开展社团活动,若经考核仍不合格,则解散。

(四)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者,学生处有权将其解散:

1、实际会员不足10人。

2、社团末按照规定进行注册。

3、社团连续3个月没有,且机构瘫痪、管理混乱。

4、不接受指导处室、指导老师和学生处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不及时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

5、受到大量的会员或其他人员投诉并查证属实。

6、造成重大责任事故。

7、社团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社团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