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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七届 “春之声”教职工才艺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4-05-07 浏览次数:
         

共青团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江职团[2014]3

 

关于举办第七届 “春之声”教职工才艺大赛的

 

 

各院、部团总支:

为了丰富教职工文化生活,展现教师风采,增进彼此间的友谊,经研究,决定举办“美利达杯”第七届“春之声”教职工才艺大赛。现将比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3月下旬

二、比赛地点:风华楼剧场

三、参赛要求:本次大赛由歌唱比赛、才艺展示两个部分组成,参赛曲目自选,唱法不限,才艺展示形式不限。演唱表演占60%,才艺表演占40%,各院部自行组织初赛,并将决赛选手名单于314日前报送学院团委。(说明:1.完整演唱1首歌曲,才艺展示时间4分钟以内。2.声乐专业教师参加比赛歌唱表演占40%,才艺表演占60%3.担任了教学工作的处室工作人员按教学工作所属院部报名参加。

四、参赛形式:独唱、组合均可(说明:组合人数不超过3人,或以组合形式参加歌唱比赛,才艺展示部分也必须是组合形式),为增加舞台视觉效果可创新舞台表演形式。

五、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优胜奖若干名,获奖选手均获得奖品和证书。大赛组委会将根据选手成绩和赛事组织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2名。

六、组委会名单:

  任:杨永贵

副主任:周剑波

  员:齐贺张如新 谢沛君 张力 任凤仙 杨林

七、评委会名单:

  任:李永华

  员:廖兆泉刘成明 耿同梅 张远珑 蔡 艳 马金诚 刘纯梓

李铁民

八、参赛名额分配表:

单位

音乐

学院

设计

学院

教育

学院

管理

学院

中专部

招办

图书馆

名额

3

3

3

3

3

1

1

 

 

 

      共青团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一四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