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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青团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江职团〔2014〕5号 
  
  
关于举办第十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 
通  知 
  
各院团总支: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为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发挥学院党组织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使入党积极分子系统地学习和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不断端正入党动机,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入党,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十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13级在校大学生。 
  
二、培训要求 
(一)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两次以上(含两次),还未经过学院党校培训的在校学生。 
(二)思想端正,积极要求上进,平常表现良好,言谈举止文明得体,能起榜样作用。 
(三)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团队意识强,能积极为班级、院部、学校服务。 
三、上报要求 
各院部要在支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认真研究、筛选,对照培训要求并结合实际推选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培训。上报时间为4月9日前。 
第十二期入党积极分子信息登记表在团委学工群共享区下载。以院部为单位根据人数按20至30人为一组选定一名学习组长并注明。 
联系人:齐贺  
电  话:13407219200  
四、名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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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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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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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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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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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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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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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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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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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四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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