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江汉职业艺术学院委员会
江职团[2016]2号
关于撤销团委部分学生干部职务的决定
各部门、社团联合会:
换届以来,因为干部意识不强,不能充分履行岗位职责,团队意识薄弱,根据学生干部管理相关规定,经学院团委研究决定,撤销音乐学院14音表1班施炫宇文艺部干事职务,撤销教育学院14主播班马菲菲、14学前1班朱珊宣传部干事职务,并予以通报。
共青团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