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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制度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11-20 [来源]: [浏览次数]: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是高职院校进入内涵发展阶段的核心任务。建立多元互动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是保障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重要手段。针对本专业培养高端技能型幼儿教师、早教机构教师、幼教机构和早教机构管理人员的目标,现制定如下的评价制度。

一、专业技能

1.学生必须具备音乐的歌唱技能、弹奏技能、儿歌弹唱技能;

2.学生必须具备舞蹈的基本功、民间舞蹈、幼儿舞蹈创编;

3.学生必须具备美术的绘画技能、幼儿简笔画的绘画技能;

4.学生必须具备普通话、幼儿诗歌朗诵技能、幼儿故事讲述技能;

5.学生能独立组织保育活动、教育活动、游戏活动、一日生活活动;

6.学生必须具备环境创设技能与玩教具制作技能;

7.学生必须具备信息技术应用技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8.学生必须具备一定的人际交往能力,能够与幼儿、幼儿家长、同事相处融洽,在工作中具有合作、交流与协商的能力;

9.学生必须具有教学反思能力;

10.学生必须具备较强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能完成与专业相关的应用文写作,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以上,能用较标准的普通话与人交流;英语能力达到高职教育专业国家统一标准。

二、专业知识

1.学生必须掌握不同年龄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与规律;

2.学生必须掌握幼儿园教育的目标、任务、内容与原则;

3.学生必须掌握幼儿园各领域教育的特点与基本知识;

4.学生必须掌握幼儿园环境创设、一日生活安排、游戏与教育活动、保育和班级管理的知识与方法;

5.学生必须了解幼儿的个体差异,做到因材施教;

6.学生必须了解有特殊需要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及教育策略方法;

6.学生必须熟知幼儿园的安全应急预案熟知幼儿园的安全应急预案,掌握意外事故和危险情况下幼儿安全防护与救助的基本方法;

7.学生必须掌握观察、谈话、记录等了解幼儿的基本方法;

8.学生必须了解关于幼儿生存、发展和保护的政策法规;

9.学生必须掌握一定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具有相应的艺术欣赏与表现知识;具有一定的现代信息技术知识。

三、职业素养

1.学生必须具备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和教师观;

2.学生必须具备科学的职业道德,做到爱国守法、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爱学生、终身学习;

3.学生必须正确理解与认同幼儿教师职业的专业性,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意识与行为;

4.学生必须掌握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创业的一般知识,能独立应聘求职;

5.学生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

6.学生必须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职业意识和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