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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教师工作职责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1-11-02 [来源]: [浏览次数]:

1、 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关心学生、爱护学生,教书育人;对学院负责,对学生负责,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

2、 自觉遵守学院的一切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类活动。

3、 按时完成教育教学计划与总结,做好教学常规工作(备、教、改、辅、考)注重德育渗透,保质保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4、 做教育教学研究的有心人,不断吸收新的信息,掌握本学科的理论新动向、新观念,高标准地完成教育教学科研任务。每学年至少完成一篇教育教学科研论文。

5、 坚持练好专业基本功,不断提高理论素质与专业水平。

6、 指导学生教育教学见习、实习,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及时处理偶发事件并立即汇报。

7、 管理好本学科的教学场所以及本学科的教学设备与教学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