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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关于开展卫生寝室建设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10-17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院部:

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充分发挥学生寝室育人阵地的重要作用,促进同学们养成良好文明行为习惯,提高综合素质,经学工部研究,决定于2022年11月7日——11月30日在全院组织开展卫生寝室建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参照《江汉艺术职业学院文明寝室评比方案》的相关标准,以提高学生寝室生活环境质量为切入点,落实防疫防控常态化,学工部决定于2022年11月开展卫生寝室的创建活动。加强对学生文明生活习惯的养成教育,共同营造一个温馨、舒适、干净、整洁、和谐的生活环境。

二、活动目标

所有在校生寝室达到卫生合格,部分寝室达到卫生优秀。

三、活动步骤

1.11月6日各班利用班会时间宣传动员。

2.11月7日——11月13日各院部组织督促班级自查。

3.11月14日——11月18日学工处组织复查,时间安排如下:

①11月14日下午6:10——7:00检查1、3号公寓寝室;

②11月15日下午6:10——7:00检查6、8、9、10、11号公寓寝室;

③11月16日下午6:10——7:00检查4、5号公寓寝室;

④11月17日下午5:30——7:00检查2、7、12、13号公寓寝室;

4.11月21日下午6:10——7:00复查卫生不合格寝室。

5.11月21——25日分批公布检查结果。

四、评比办法

1.参照《江汉艺术职业学院文明寝室评比细则》中寝室卫生项的要求进行评比打分,对寝室洗漱间、厕所进行重点检查,各项分值进行调整,详情见《卫生寝室评分表》。

2.评比小组由学工领导、辅导员、校学生会干部和各院学生会干部联合组成,每组4人深入到各寝室逐项检查、记录、评分。

3.评比结果将在检查后3日内公布在公寓楼下公示栏。

五、奖惩办法

1.卫生优秀的寝室张榜表扬。

2.对卫生优秀寝室寝室长颁发奖证。

3.卫生不合格的寝室给予通报批评,并通报寝室成员姓名、班级,同时必须按要求整改,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再次检查;对仍不合格的寝室,由相关辅导员现场督办到位,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第三次检查,直到合格为止。

4.在检查评比中若发现有违禁电器、炊具、管制刀具、宠物等,一律没收,取消该寝室评优资格,并报学工部给予当事人相应纪律处分。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学工部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