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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6-03-25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适应基础教育改革需要,加强对师范生的能力培养,促进师范生提高教学技能和实践能力,展示我校教学成果,选拔优秀选手参加湖北省第七届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特举办我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

一、组织机构

1.组委会

主任:李永华

副主任:廖江涛 刘成明

成员:耿同梅、蔡艳、马金诚、李红云、董尚兵、杨倩、姜帆

2.决赛评委会

主任:李永华

副主任:廖江涛、刘成明

成员:袁航、耿同梅、蔡艳、马金诚、刘纯梓、刘海燕、李红云、杨兰英、李兰

二、参赛对象

我校教育类专业学生。

三、活动实施步骤

(一)初赛阶段

各院部5月6日前自行组织比赛活动,在5月9日按以下名额申报优秀选手。

教育学院6人:学前教育专业6人;

音乐学院3人:小学3人;

管理学院4人:小学4人。

(二)决赛阶段

1.竞赛内容:

竞赛由教案、模拟授课和即席讲演三个单项比赛构成。比赛总分数为100分,其中教案项目比赛满分20分;模拟授课项目比赛满分60分;即席讲演项目比赛满分20分。

2.竞赛要求:

参赛教案的“教学目标”部分要求参赛选手亲笔书写,其他部分可以打印。即席演讲由选手当场抽取演讲题目,准备5分钟,讲演不得少于4分钟,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当场评分。讲演完毕后开始模拟授课,模拟授课时间限定20分钟,要求有一定量的粉笔板书内容。模拟授课用计算机为Windows7及Office2010系统,请参赛选手据此准备教学用演示文稿和相关媒体文件;如有其它特殊要求,请提前联系。

3.评分标准:

见附件:《教案评分表》、《模拟授课评分表》、《即席讲演评分表》。

四、比赛时间

1.5月10日下午5点20分,参赛选手到教务处抽签决定比赛顺序,并将比赛教案、教学课件传至541037145@qq.com。

2.比赛时间暂定5月16-19日。

五、奖项设置

本届教学技能竞赛活动设学生竞赛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7名;设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

附件:

《教案评分表》《模拟授课评分表》《即席讲演评分表》《竞赛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