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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艺术节活动方案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10-16 [来源]: [浏览次数]: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总体部署,大力营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浓厚氛围,引导全校师生领悟优秀传统文化精华、感受优秀传统文化魅力、接受优秀传统文化洗礼;同时,通过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展现我校大学生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充分展示我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环境,进一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活动主题

“文化根·民族魂·中国梦——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三、参加对象

全校师生。

四、工作机构

(一)组委会

主 任:杨文堂

副主任:李永华 关宗平 李 飞 杨永贵 张书银 廖兆泉

秘书长:廖江涛 刘成明

委 员:周志农 周剑波 周红军 耿同梅 张远珑 蔡 艳 马金城

刘纯梓 王光佐 李红云 李德才

(二)评委会

主 任:李永华

秘书长:刘成明

优秀文艺节目评委组:

周剑波 耿同梅 蔡 艳 刘纯梓 杨兰英 李铁民 胡文婷 徐丽蓉

魏 霞 李 琴 张明明 柯文平 张萌萌 梁 莹

优秀美术作品、校园手机摄影作品及优秀招贴设计作品评委组:

张远珑 熊 伟 万 勇 金 辉

经典诵读评委组:

马金城 易重礼 杨兰英 李 兰 郑昌雄 梁 莹 金彩云 文 倩

(三)文艺演出工作机构

总 策 划:李永华

监 督:廖江涛

总 导 演:刘成明

导 演:耿同梅 张远珑 蔡 艳 马金诚 刘纯梓

前台主任:练 达 郝艳亮 杨 林 杨 倩

后台主任:李红云 董尚兵

剧 务:严先国

舞台技术:王光佐 冯奇 文韬 金辉 姜勇军 李建 占宇 张敏 周航

五、活动内容与要求

1.评选优秀文艺节目和优秀节目主持人

⑴创作和选择节目应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倡导严肃音乐,节目内容健康向上,格调清新高雅,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为一体。

⑵节目体裁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小品、相声、朗诵等适合舞台表演的各种文艺体裁和形式。

2.评选优秀美术作品

⑴美术作品的评选,先预选,再以展评的方式评奖。

⑵作品形式包括绘画、书法、手工制作、摄影、设计、影视作品等。

3.校园手机摄影比赛

⑴以手机作为摄影器材,以我校校园环境、校园生活、学生校内外学习和实践活动等作为拍摄对象,拍摄照片上交评奖。

⑵没有人物的风景照片,只能是我校校园风景;校外拍摄时,必须以我校学生的学习和实践活动为题材。

⑶手机型号不限,照片像素不限,拍摄时间不限;可以使用手机摄影APP拍摄,但不得使用特效;不能使用图像处理软件对照片进行后期处理;上交格式必须是JPG或JPEG格式。

4.招贴设计比赛

围绕“文化根·民族魂·中国梦——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比赛主题,运用计算机软件创作招贴设计作品,A1尺寸(594mm×841mm),参赛成品必须是JPG或JPEG格式。手绘作品亦可参赛,但必须拍摄成电子照片上交。

5.“阅读传统经典·品味书香生活——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典诵读比赛

参加比赛的诵读篇目必须是传统经典诗文名篇,包括古典诗词曲赋、古文,创作于1949年以前的现代诗和现代散文;其中诗词不得少于16句,不足16句时,可以选择同一体裁和题材的2首或多首作品作为一组作品现场诵读。

6. 舞台表演类艺术教师专场演出

要求舞台表演类(声乐、器乐、钢琴、舞蹈、主播等学科)艺术教师参与专场艺术实践活动,各院部和教研室将节目报教务处后,由教务处统筹安排演出场次。

7.美术教师作品展

展出学校美术教师个人作品或集体创作作品,作品形式、样式不限,全体美术教师都必须拿出作品参展,每位教师至少有一件作品是以前未在校内展示的新作。由设计学院组织完成。

8.院部配合举办活动

各院部要配合艺术节举办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艺术教育活动,学院将根据各院部在艺术节中活动开展情况及所取得的成绩评选优秀院部组织奖。

六、评选办法

1.优秀文艺节目分组评,不区分体裁。专业组:音乐表演、音乐教育、舞蹈表演、学前教育(含中专)、主持与播音(仅限语言类节目)等专业;非专业组:上述之外的专业。

2.优秀美术作品分专业组和非专业两组展评,不区分体裁。校园手机摄影作品比赛和招贴设计作品比赛不分组。

3.传统经典名篇诵读比赛不分组,不区分体裁。

七、时间安排

1.节目和选手申报时间、作品上交时间

舞台表演类节目必须在11月13日前以院部为单位,将节目用Excel表格填写并上传教务处杨倩科长(24426070 @qq.com),注明节目形式、节目名称、节目时长、节目内容简介、主要演员、参演人数、所属班级和指导教师(有则报)。每人限报节目三个,限报同类节目一个,选报个人独唱节目的同学不得再报通俗类齐唱节目。

学生社团的节目可以在任一演员所属的院部申报,并参加院部初选,但不得在多个院部重复申报,一经发现重复申报现象,取消整个社团参演资格。

各院部在将节目列表上交教务处前,必须在院部内先进行初选,未编排成形和无法完整表演的节目不得上报。各院部上报节目数量不限。

演出主持人在11月6日前单独到教育学院找梁莹主任(南511)申报。

美术作品(含绘画、书法、手工、摄影、设计、影视作品等)分班交设计学院绘画教研室万勇主任(美304)。校园手机摄影作品和招贴设计作品只收JPG或JPEG格式电子文件,可以用移动储存介质拷给设计学院设计教研室金辉主任(美404),或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jinhui417@163.com。此两项比赛上交作品截止时间是11月27日。

传统经典名篇诵读比赛,必须以院部为单位举行选拔赛,各院部在11月15日前将参赛选手和篇目登记表交教务处杨倩科长。各院部参赛选手名额分配如下:音乐学院3名,设计学院4名,管理学院6名,教育学院10名,中专部3名。鼓励各班组织班内比赛。

2.文艺节目初选及演出、作品布展

文艺演出节目主持人初选由教育学院主播教研室组织,在11月13日前完成。

学生舞台表演类节目第二轮遴选由教务处组织,在11月16-20日完成。

美术作品、校园手机摄影作品、招贴设计作品布展由设计学院负责,在12月9日前完成。

传统经典名篇诵读比赛在12月4日前完成。

艺术节学生文艺节目彩排在11月22-27日完成,演出在12月2-11日完成。

艺术教师专场艺术实践活动,各院部在11月20日前上交节目名单到教务处刘成明副处长,演出时间另行安排。

教师美术、书法作品均在11月30日前交设计学院熊伟副院长,设计学院在12月18日前完成布展。

本届艺术节颁奖晚会及闭幕式在12月21-25日完成。

3.演出场次安排

文艺演出具体场次和时间另行通知,艺术节不安排班级专场和社团专场。

4.院部活动安排

各院部的活动要及时报告学校艺术节组委会,由组委会统一协调时间、场地和人员,并在12月11日前将活动资料整理成册交教务处。

八、奖项设置及评奖要求

1.设优秀院部组织奖2个。

2.设优秀指导教师奖22名(音乐学院8名,教育学院5名,设计学院4名,管理学院2名,中专部3名)。

3.设班级优秀组织奖22名(音乐学院2名,教育学院10名,设计学院5名,管理学院2名,中专部3名)。

4.优秀文艺节目专业组设一等奖15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25名、优秀奖35名;优秀文艺节目非专业组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20名;优秀主持人奖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

5.优秀美术作品专业组设一等奖15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25名,优秀奖35名;非专业组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校园手机摄影比赛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招贴设计比赛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

6. 传统经典名篇诵读比赛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6名。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