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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学报》投稿组稿奖励办法

发布日期:2022-12-05    作者: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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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学报》投稿组稿奖励办法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八日修订稿)

为保证《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学报》的稿源和质量,鼓励院内外教师、专家和大专院校研究生积极向学报投稿,使《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学报》在全国同类性质的学报中占据前沿阵地,参照同类学报稿酬支付情况,经学报编委会研究,对2011年3月18日制定的《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学报投稿组稿奖励办法》重新修订,内容如下

一、江汉艺术职业学院教职工在《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学报》所发表的文章,均视为部省级科研成果,在年终科研成果奖中给予每篇150元的奖励。作品作为教职工职称评定个人学术成果依据。

二、对各系部教职工的组稿工作进行年终评比表彰,录用稿件在前三名的院系分别给予300元、200元、100元的奖励,并作为年终评比先进系部的一个重要条件。

三、鼓励校外专家投稿,对于本学报录用的校外稿件分别以博导级正教授作者作品每千字300元、其它正高职称和硕导级副教授作者作品每千字200元、其它副高职称和持有博士学位的作者作品每千字100元、中级和初级职称作者作品每千字50元付以稿酬,其他作者录用的校外教育行政领导的稿件分别以部级作者作品每千字300元、厅局级作者作品每千字200元、处级作者作品每千字100元付以稿酬。

五、鼓励编委会成员和学院教职工利用自己的人脉关系为学报积极联系或组织校外专家高质量高品位稿件,对于本期刊录用的校外专家稿件,除按规定给作者以相应的稿酬外,对组稿人分别给予推荐正高职称作者作品每篇200元、推荐副高职称作者作品每篇100元、推荐中级职称和博士生作者作品每篇80元、推荐一般作者作品每篇50元的奖励。

六、本办法自2012年9月18日起执行。

各期投稿截止日期:第一期2010.5.20;第二期2010.6.30;第三期2010.9.20;第四期2010.11.20。

特别提示:纸质文稿和电子文稿两投,并在纸质文稿上用钢笔或黑色水笔签上“同意发稿”字样和作者的姓名。

投稿地址和联系方式湖北省潜江市师范路16号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学报编辑部;邮政编码:433100;电子邮箱:jhyzxb@163.com;联系电话:0728-6490198;联系人:易重礼(手机:131-14333152)、张学军(手机:130-85141814)、李 皓(手机:134-77527733)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学报》编辑部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