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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学报》编辑委员会致作者函

发布日期:2022-12-05    作者:     来源:      点击:

尊敬的作者:您好!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学报》是以研讨高等职业教育、艺术职业教育、教师教育、人文学科教育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总结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经验为主要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刊物【准印证号(鄂)429005-2020008/连】,多年来在您的热情关怀和鼎力支持下,我刊的办刊质量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与提升,感谢您十多年来对本刊的细心呵护与关怀。现将投稿组稿的相关问题向您通报如下:

一、我刊现设“职教理论”“职教实践”“抗疫献策”“人文研究”“艺术探索”“社会热点”等栏目,欢迎作者们踊跃投递或推荐相关稿件。

二、为保证稿源和质量,本刊对校外作者的刊录稿件按作者职称(参考学历、职务)付以稿酬。稿酬标准为:正高职称作者每千字150元,副高职称作者每千字100元,中级职称作者每千字50元。刊录文稿计酬以5000字为上限,5000字以上的刊录文稿以5000字为标准计算。两位及以上作者的刊用文稿以第一作者的职称计算。特约作者稿酬另行规定。

三、除作者主动投稿外,编委会鼓励作者和老师们积极为学报组织校外专家高质量稿件,对录用的校外专家稿件,除按规定给作者以相应的稿酬外,对学报编辑部以外的组稿人员分别给予教授每篇150元、副教授每篇100元、其他作者每篇50元的奖励。推荐稿件或推荐人必须得到录用稿件原作者的认可,作者主动投稿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四、被推荐文章的撰稿人必须是尚未在本刊发表文章的作者,被推荐文章必须是被推荐者尚未发表的原创作品。被推荐稿件除投寄电子文档外,尚需提供稿件原作者的亲笔签名并签写“同意推荐”和日期等字样的文稿图片,被推荐稿件电子文档题目上方必须注明推荐者姓名、单位、详细通讯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

五、江汉艺术职业学院教师在《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学报》发表文章,均参照省级期刊在年终科研成果奖中予以奖励,认定为职称评定时的个人学术成果。奖励和评定办法由科研处、人事处另行规定。

六、严禁论文抄袭和职称、职务、学位证书造假,对提供虚假证明或无效证书证明的作者,一律取消该作者向本刊的投稿资格,对该作者刊录文章组稿人的组稿奖励也一并取消。

各期投稿截止日期为:第一期2月8日;第二期5月8日;第三期8月8日;第四期11月8日。

投稿地址和联系方式:湖北省潜江市师范路16号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学报编辑部;邮编:433100;电子邮箱:jhyzxb@163.com;联系电话:0728-6490198;联系人:张学军(手机:13085141814)、李皓(手机:13477527733)、舒沂(手机:18696362393)。

祝各位工作愉快,阖家安康!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学报》编辑委员会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