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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学报》编辑部职责

发布日期:2022-12-07    作者:     来源:      点击:

[规章制度]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学报》编辑部职责

第一条 编辑部在编委会领导下工作,学报实行主编负责制。编辑部设主编1人,副主编2人,编辑数人。

第二条 编辑部是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学报的编辑、出版、发行等日常工作。

第三条 了解高等艺术职业教育及各专业学科现状、发展趋势及本校科研规划,制定每期编辑出版计划。

第四条 开拓稿源,认真组稿,及时刊登有探索性、导向性、创造性、反映本校科研成果的论文。

第五条 办理稿件接收、登记、传送、送审等手续。

第六条 组织学报的编辑、出版、发行、订阅等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条 联系编委、作者、读者、印刷单位等,收集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教训,定期向编委会主任委员和编委会汇报工作。

第八条 认真执行编委会的决定,负责筹备编委会工作会议,向编委会提出工作议题。

第九条 管理好经费,负责支付出版印刷费、审稿费及稿酬等。

第十条 遵守科技保密规则,严防失密和丢失稿件。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学报》编委会(撰稿:易重礼)

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