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多媒体教室和机房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0-06-06    作者:jhart_0001     来源:     点击:

 

多媒体教室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场所之一,所配备仪器设备精度高、价格昂贵、操作复杂、环境要求高。为了保证校多媒体教学的正常秩序,多媒体教室的使用更加合理、有效,使多媒体教室真正成为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场所,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使用范围

(一)凡属学校正常教学计划内的教学,均可使用多媒体教室进行教学活动。

(二)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其他会议、讲座、学生社团等非教学活动,按学校规定程序完成报批后,可使用多媒体教室。

(三)在学校规定许可内的继续教育学院的教学活动。

(四)获得学校相关部门批准并交纳了使用费的社会服务活动。

第二条  使用条件

用多媒体教室进行教学或举办各种会议、讲座和活动的人员,必须经过多媒体教学技术培训。首次使用多媒体教室的使用者必须提前到相应的多媒体教室了解教室状况,熟悉设备的操作规程、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并试运行所用教学应用软件(课件)

第三条  申请使用程序

(一)欲使用多媒体教室进行正常教学,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教室。同时,教务处将编排好的本学期“教学安排表”和“多媒体教室使用安排表”告知电教中心。

(二)临时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由教务处安排教室,电教中心落实安排特殊情况除外。

(三)会议、讲座、学生社团等非教学活动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时,主办单位需按照学校的规定程序报批,最后由教务处审核、批准并安排教室。主办单位持教务处批准的批条到电教中心落实使用安排。

第四条  应用软件安装与故障处理

(一)为了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防止计算机病毒的破坏,所有教室的计算机将不开放硬盘。如需安装应用程序,任课教师应在新学期开学期间规定的时间段内集中安装教学应用软件。

(二)公共基础课或其他使用相同应用软件的课程,由学院指定一个或两个共用版本进行安装。以保证硬盘的使用空间,避免因安装多种软件引起的计算机工作不正常。

(三)在使用多媒体教室的过程中,设备出现问题且无法自行解决时,使用者应跟值班人员联系,由值班人员解决或安排更换教室。

第五条  使用要求

    (一)教职工

1. 无论是正常教学还是非教学活动,首次使用多媒体教室的使用者必须提前到相应的多媒体教室了解教室状况,熟悉设备的操作规程、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并试运行所用教学应用软件(课件)。

2. 每次使用前,应首先检查多媒体教室设备是否完好和齐全,严格按操作程序规范使用,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向电教中心报告。

3. 使用者不得擅自在计算机上安装、卸载操作系统以及设置、修改系统的运行命令,勿使用带病毒的应用软件。计算机硬盘实行全盘保护,重启后将清除所有保存内容,请使用者妥善保存原有程序。

4.使用多媒体教室过程中,如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电教中心联系,严禁自请人调整设备。

5. 严禁在电动屏幕上写画及触摸屏幕表面;严禁将粉笔、黑板擦和杂物(如食品包装袋、纸张等)留在中控台上,保持屏幕及中控台的整洁。

6. 下课时必须按规定程序关闭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并将其放回原处,关闭电源开关,锁好控制柜。

7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要承担由此引发的设备损坏、影响正常教学等责任。

(二)学生

1. 学生应自觉保持教室清洁,不得在教室内抽烟、吐痰、吃东西、乱扔果皮纸屑;不得在桌椅、墙壁上乱写乱画或随意拉扯窗帘,养成爱护公共设施的良好行为习惯。

2. 学生应爱护多媒体教学设备,严禁动用各种设备或更改系统设置。

3. 学生应保持多媒体教室良好的教学秩序,不得在课间利用多媒体教室内的仪器设备进行娱乐,不得在教室内喧哗。

第六条  管理人员职责

(一)管理人员应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以服务教学为工作重点,以现代教育技术理论为指导,以现代教学手段的应用为核心,管理、维护好多媒体教室设备,热情、主动地为教师排忧解难,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掌握多媒体教室设备及中控设备的使用方法,能够独立操作中控设备,维护中控设备正常运行。

(三)为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排除常见的运行故障,对一时不能排除的故障,要本着教学为重的思想,迅速调整教室,妥善安排。同时,及时上报电教中心,通知设备厂家来人维修,填写《多媒体设备维修记录》。

(四)多媒体教室实行全天候开放,管理人员轮班工作。各当班人员要做好当班工作记录,并向下一班的同事通报,做好交接工作。

(五)定期检查、维护教室的设备;做到每学期清洗一次投影仪滤网,每周清理一次多媒体设备和控制台。

(六)保管好各种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安装软件、保修证书,建立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加强安全意识,防火防盗。

(七)在特殊情况下使用多媒体教室,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应到现场完成开关机,并协助现场操作。

第七条  社会服务活动

(一)对于非本校教学活动、学术活动和社团活动,要求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校外单位,由教务处批准登记备案。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的前提下,教务处安排教室并告知电教中心。使用单位需至少提前一天到电教中心落实使用教室。

(二)校外人员使用多媒体教室,由电教中心人员现场操作管理。

(三)社会服务活动使用多媒体教室的,需按照学校的规定交纳多媒体教室使用费和管理人员加班费。(涉及收费及加班费等项目,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使用多媒体教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本办法中多媒体教室的各项使用规定。自觉维护多媒体教室的环境卫生。对于不遵守学校规定的,电教中心有责任上报学校,并停止其使用。

(五)在使用过程中,造成多媒体教室设备丢失或损坏的,使用单位和个人必须按学校相关规定赔偿。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0991日起施行,解释权归电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