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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艺术职业学院校友理事会职责
作者: 阅读次数: 日期:2026-06-04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校友理事会职责


第一条 本会设理事会,实行理事制,设立正、副会长,秘书长和理事若干人。

 的职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三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三)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除名奖罚;

(五)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六)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七)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