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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教育见习实习规则

作者:   时间:2010-06-01   点击数:

在幼儿园学校及其他从事教育工作的企业 机构进行见习 实习的我院在校生,必须遵守此规则。

1 服从见习 实习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尊重见习 实习学校的老师和工作人员。

2 严格遵守见习 实习学校的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和缺勤 旷课.迟到者严禁进入教室并以旷课论处,旷课三节以上者无见习成绩.有事有病必须经实习学校和本校指导教师双方批准。

3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衣冠整洁,朴素大方,举止庄重,语言文明,关心爱护学生,对学生要耐心教育,严格要求,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4 认真搞好教学工作,刻苦钻研教材,认真备课,认真试教,教案未经原任课教师审阅 签字,不得上课。

5 见实习期间,认真做好听课纪录,见实习小组成员共同参加批阅作业,并分析教学成果。

6 虚心向原任班主任学习,深入了解学生,组织好班级活动,言传身教,以身作则,学习当好班主任。

7 时刻关注学生安全.未经见实习学校同意,无原任班主任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到校外活动。

8 积极参加顶协助组织见实习学校的各项活动,如大队活动 中队活动 班级活动 课外活动 各种节日活动或竞赛等。

9 见实习小组长要协助指导老师作好各方面的管理工作,组织好本组的分数 试数 评议和见实习总结鉴定工作。

10 在见实习期间就近安排,见习 实习的学生必须回校傻瓜内晚自习,进行备课 试教。

11 见实习生之间要团结互助,虚心学习,克服困难,共同完成实习任务。

12 实习结束,写好个人总结,连同听课记录 教案 调查或观察报告交到所属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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