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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党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办法

作者:   时间:2013-02-22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中共潜江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改进调查研究

1.坚持深入课堂。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联系点工作制度和教学管理的有关要求,坚持做到深入课堂一线,认真听课评课。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参加教研活动不少于2次。

2.增强调研实效。校领导深入课堂、宿舍、食堂等教育教学、生活场所调研,不要求有关处室院部的主要领导陪同。要面对面地接触教职员工和学生,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做好笔记,重要情况及时与其他领导同志沟通交流。

二、精简会议活动

3.减少会议活动。召开全校性的会议,由学校党委、行政研究审定,每月不超过1次。部门召开校级会议、举行校级活动,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报办公室统筹安排校领导出席。各院部举行的活动,只邀请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参加。

4.节俭操办会务。校内会议一律不挂会标,不摆放花草,不提供水果、香烟和瓶装水,不发放资料汇编。

三、精简文件材料

5.控制文件总量。校级发文实行总量控制,党务、教学等方面每月发文不超过1次,学工方面每月发文不超过2次,其它方面每学期发文不超过2次。

6.提倡电子公文。大力提倡通过电子、网络手段传阅文件,除国家规定或涉及个人隐私必须保密的内容外,重要文件、一般通知、信息资料等都可以通过网络传输,或者电子媒介复制。各处室院部阅处文件实行要点摘录,一律不得全文复印。

7.提高文件质量。各处室院部上报的材料、拟以学校名义下发的文件,要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字数必须控制在800字以内,特殊情况不超过1500字。

四、规范出访活动

8.严格控制出访活动。因中外合作办学、文化交流等原因出访,应严格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学校主要领导每2年因公出访不超过1次,其他校领导每5年因公出访不超过1次。

五、厉行勤俭节约

9.规范接待工作。接待各级领导、友好单位,严格执行市委“十个不”。住宿一律安排在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协议酒店的标准间,饮食一律安排在校内食堂。以地方家常菜为主,使用地产白酒。提倡不饮酒,工作日中午一律不饮酒。

10.严格控制公款消费。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得以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安排公款旅游。节假日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不安排公款集体聚餐,不得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和宴请活动。

11.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执行市公车办批准的公务用车配备标准,不搞豪华装修。严禁公车私用,不得私车公养。外出开会、考察,提倡集中乘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家的车辆每晚必须停放在车库内。健全公务用车油耗、维修费用核算制度,降低运行成本。

六、主动服务群众

12.方便师生办事。各处室院部应将办公电话、办事程序通过网络、专栏、制度牌等形式予以公告,水电维修、报警等电话应在醒目位置公示。对教职员工、学生的询问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对需要办理的事项实行限时办结制。

13.完善信访接待。健全信访接待与督办制度,实行校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七、加强监督检查

14.坚持领导带头。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并自觉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

15.加强检查考核。学校每年年底进行执行市委意见和本办法情况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干部管理和考核指标、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对违反规定并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

201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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